中共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支部委员会 :
你们上报的请示悉。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配各的意见》(市机工委(2012)3号)文件精神 ,经审核,同意:
陈哲明同志任中共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任职时间从2014年11月28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