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监督检查方案,确定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和范围;
2、根据监督检查的内容、对象和管理权限进行报批立项;
3、组成检查组,向被查单位发出检查通知(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可以不事先通知);
4、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查办、备案检查等方式开展,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等形式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5、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告检查情况;
6、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建议;
7、对有关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8、监督检查资料案卷做好归档工作。
06、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