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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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使用计划申报核准工作流程 1.计划申报。每年9-10月份,按照市编办文件通知,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编制使用计划,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打印出《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单》,填写“用编说明”,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编办。 2.审核反馈。市编办根据上报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及时做好对接审核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编制使用计划审核意见,在提交办公会议讨论核准后,将《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单》的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 3.编制使用。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单》的反馈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申报进人计划,办理相应的进人手续。 经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当年有效。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编制使用计划的,须在提交进人计划或办理调动手续前,到市编办办理编制使用计划调整手续。 二、增员入编登记工作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到位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持《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登记表》(一式5份)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任职、考录(聘)用、调动、安置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编办办理增员入编登记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依据人员入编信息,办理相关的工资核定、社会保险和经费核拨等手续。 三、减员出编登记工作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出现调出、离岗、退休、退职、开除、解聘、辞职、辞退、死亡等情况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持《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编登记表》(一式5份)和有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市编办办理减员出编登记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依据人员出编信息,办理相关的核销工资、社会保险和停拨经费等手续。 四、人员信息变更工作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出现职务、职称、岗位、学历等信息变化时,应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提交人员信息变更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文件材料,到市编办办理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市编办根据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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