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级事业单位对拟开设或变更的事业单位门户网站,通过“网上名称管理系统”提交网站标识证书申请;
2、市编办通过“网上名称管理系统审核平台”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 3、在市编办初审通过后,政务域名注册和管理中心通过“网上名称管理系统审核平台”进行复审; 4、在复审通过后,申请单位通过“网上名称管理系统”获取标识证书,并加挂于本部门党政机关网站页面的底部。
20.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申请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