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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把“标尺”评成效、促运行——绍兴市在全省率先构建“基层治理四平台”评价指标体系

日期:2018-12-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编办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通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主动派单功能,给网格员下派巡查任务,摸排疑似落脚在镇上的外籍偷渡者,最终凭借网格员摸排上报的线索,成功破获了一起外籍人员非法务工案,抓获26名外籍外来非法务工人员。这是绍兴市上虞区推行“基层治理四平台”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和促进平台有效运转,强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动应用意识,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成功发现并处置的又一起网格重大事件。

今年以来,绍兴市聚力聚焦有效运行,在全省率先构建了一套“基层治理四平台”评价指标体系,用一把有精准刻度的“标尺”来衡量“基层治理四平台”建得怎么样、用得好不好,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在基层真正“转起来、用起来、效用发挥出来”。目前,该套评价指标体系已在全市推广,成效显著,乡镇(街道)对主动用好“四个平台”的意识得到增强,平台运行质量和整体效能有效提升,评价体系的导向牵引作用充分体现。网格员上报的无效信息量从20%下降至5%以下,包括违建、食品安全、综治等在内的52类信息实现了上报全覆盖,需要乡镇层面解决的三级事件有原先的平均1.5%上升至4.1%。

一、坚持科学评价,构建“2+6+N”指标体系,工作指向更精准

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要求,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专项和综合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结果和过程相结合为原则,构建形成“2+6+N”评价指标体系。“2”就是围绕“平台基础”和“运行效能”两大维度。“6”就是“组织基础、硬件基础、制度基础、网格质量、平台运行、主动应用”等六大类指标。“N”就是各区、县(市)在市里统一确定的六大类指标30项基准指标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可以有重点的增设具体指标项,重点突出党委政府主动应用以及网格和平台运行质量,抓住App注册率、网格员报送事件质量、三级事件比重、处置及时率和办结率、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次数以及党委政府主动向派驻站所、全科网格派单数等核心指标,工作指向更加明确。

二、坚持智慧评价,开发数字化评价功能,数据采集更便捷

按照“数据采集便捷、评价方式智慧”思路,以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为支撑,以省协同平台大数据池为基础,开发设计数字化评价功能模块,确保业务管理与业务评价关联统一,实现信息化、数字化条件下的“智慧评价”。数字化评价功能设置“平台基础、资料上传、统计列表、综合评价”等功能模块,实现了评价指标的有效提取、实时统计和形象展示。“平台基础”模块以表册、图片、文本的形式展示组织建设、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资料上传”模块为乡镇(街道)上传网格管理、平台运行和便民服务相关资料架设渠道,实现对相关资料的线上检查。“统计列表”模块可按月按时段实时查询各类数据,为常态监管和运行评价提供依据。“综合评价”模块分综合排名表和分乡镇(街道)评价表,分别用于排名通报和评价反馈。

三、坚持常态评价,强化多渠道结果应用,导向作用更明显

坚持以常态评价促有效运行,变“实地检查”为“线上评价”,变“主观判断”为“数字评价”,变“阶段总结”为“定期评价”,对评价体系中涉及的重要指标采取月采集、月评价、月通报,并抓好每月问题的清单式反馈和跟踪式督导,有效推进平台建设地对标提升。市级层面,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常态化评价情况纳入市对区、县(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级层面,实现评价结果“三挂钩”。与综合考评挂钩,评价结果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年度考核分值由每月评价分加权平均折算确定,乡镇(街道)年度评价结果低于80分的,不再安排当年度该乡镇(街道)“四平台”各类先进评选。与奖金发放挂钩,各指标考核结果与网格员(长)、站所工作人员、机关干部考核奖发放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