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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规范推进区镇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思维和手段,不断延伸服务路径,拓展服务渠道,规范化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区镇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规范网络终端建设。以“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为原则,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电子政务外网结构,打造信息系统数据承载和共享共用为一体的基础网络。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由原来一个部门(单位)一个点,扩展到各部门(单位)、镇街、社区每台办公电脑,形成上联省、市,下接镇街、村,部门单位横向联通的立体电子政务网络。积极推行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和手机APP 服务,为政务服务中心配备社保、财税、银行等单系统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招标研发综合性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和手机APP,实现“零跑腿”事项自助终端和移动终端办理。

  二是规范事项要素录入。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动态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各部门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完成事项要素录入和审核工作。开展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模板的原则,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方面对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实现要素“八统一”。将事项分为人社、民政、农业等六大类,分批集中录入,专人现场指导,增强指南适用性。目前,全面完成区级501项、镇级1316项、村级4207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要素录入和审核工作。

  三是规范网上审批服务。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业务受理和流转办理,充分运用山东政务服务网,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咨询、在线申报、网上预审、受理告知、办事过程查询、结果公示、交流互动等一揽子网上政务服务。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审批办件量、网上申报量、网办率等情况,严格管控审批服务时限,实现网上办件统一咨询、统一申报、统一反馈、统一评议和投诉。2017年以来,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受理业务6.8万余件,其中网上申报件3.2万余件,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了办事成本。

  四是规范目录动态管理。参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调整分为“新增”、“取消”和“变更要素”三种情况,制定相应调整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实现区镇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管理。部门单位由于法律法规或业务发生变动等情况,需要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的,必须按要求填报申请表,详细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公共服务事项,经区政府审核后对外公布,未经同意,部门单位不得私自增减事项、调整事项要素。同时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记录》,详细记载各项事项调整情况,以供参考查询。截止2月底,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27项,有效增强事项目录的准确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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