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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开展机构改革督查工作

日期:2019-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构改革总结会议精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全省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督查评估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构改革督查工作。

一是重点突出,有的放矢。此次机构改革督查工作,由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12名同志组成3个督查组,对市直43个部门(单位)和6个区、县(市)进行实地督查。督查工作以全省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督查评估指标为重点,突出标识标牌的规范问题和人员适岗培训情况,同时对6月下旬组织开展的机构改革“回头看”督查评估时发现的6方面145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二是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本次督查工作以新组建、多部门整合等改革力度较大的部门(单位)为主要督查对象,围绕全省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督查评估明确的6个方面22个工作指标,在市级43个部门(单位)和每个区、县(市)随机抽取的6个县级部门、4个镇街进行督查,确保督查掌握的情况全面、准确。同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在督查过程中与部门(单位)、镇街工作人员谈话了解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深入细致开展督查工作,确保查实、查准、查到位。 

三是及时反馈,持续跟进。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当面反馈、书面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此次督查评估共向各地各单位反馈问题87个,截至目前,涉及35个部门(单位)6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进,在督查结束后,要求各单位限期将整改落实情况如实上报,对号销账。另外,在梳理分析的基础上,通报容易发生、容易忽视、重点整改的问题,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通报内容深入分析研究、举一反三,确保机构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