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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严把“四关”高质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日期:2020-01-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上虞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事业单位改革部署推进会要求,准确把握改革重点,科学设置改革路径,平稳、有序、高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区事业单位调整全部完成,事业单位“三定”工作全面展开。至1月中旬,已完成事业单位“三定”初审77家,占应制定“三定”总量的47%。

1.精心谋划,把好机构调整关。省部署推进会后,区委领导第一时间听取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情况的汇报,明确时间节点,排定工作计划。一是定目标。按照事业单位精简不低于15%的目标要求和“积极稳妥、能减则减”的原则,在2019年4月“小、散、弱”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工作,全区共撤并事业单位12家,精简率17%。二是定方案。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对全区事业单位职能类别和经费保障方式进行分析研究,按照“全部提供公益服务、无收费职能事业单位定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承担职能由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确定事业单位职能类别、经费形式调整方案。三是定框架。先后召开事改领导小组会议和编委会,研究确定事业单位改革调整方案,逐一制定事业单位“三定”框架,为制作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提供准绳。

2.强化培训,把好业务指导关。在加强前期调研、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围绕改革方案落实和“三定”规定制作,抓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一是全面辅导。组织召开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暨“三定”工作培训会,讲清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口径、调整方案、“三定”规范、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印发“三定”框架和共性模板,并就“三定”制作进行专题辅导。二是全员指导。办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组成3个工作小组分头负责联系部门事业单位改革和“三定”审核指导工作,召开内部培训会,提升政策业务能力。三是全程督导。对涉及机构调整的部门,明确机构设立登记、人员转隶、“三定”拟制、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四个步骤及时间要求;对“三定”拟制,明确没有上级对应单位的事业单位于1月10日前提交草案,有上级对应单位的事业单位于上级对应“三定”出台后一周内提交草案。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督导,工作进度实行每周一报。

3.严审细核,把好“三定”质量关。从严从实做好部门上报“三定”草案的审核把关工作,以审核高标准确保“三定”高质量。一是严把程序关。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明确事业单位“三定”须由部门内部反复修改完善、层层审议讨论、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根据“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原则,按编办工作小组初审、分管主任复审、室务会议集体联审三个步骤,扎实细致做好“三定”审核、把关工作。二是严把格式关。对照统一制定的“三定”模板,加强“三定”形式审查,确保格式、字体、标点及基本文字表述统一规范,杜绝低级错误,体现“三定”文本的严肃性。三是严把内容关。坚持“三定”审核中的“四项比对”,即:与“三定”框架比对,确保事业“三定”不走样;与部门“三定”比对,确保职责表述不冲突;与市级对应单位“三定”比对,确保职责范围不越界;与原有“三定”比对,确保职责事项不遗漏,以“四比对”确保事业单位“三定”高质量。

4.统筹推进,把好工作协同关。将“三定”制作与人员转隶、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同步考虑,一体推进。一是同步做好人员转隶。按照“老人老办法”及改革前后人员身份保持不变原则,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定转隶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三定”业务培训会后10日内平稳顺利完成涉改单位人员转隶工作。二是同步推进登记业务。根据深化完善改革方案,及时提供事业单位登记业务的办理流程,督促相关部门同步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撤销登记。三是同步开展协调解难。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以事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牵头召开协调会议,先后协调解决了一些单位撤并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比例、职称聘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