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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提升机构编制队伍素养的思考

日期:2020-10-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调整优化了编委领导体制,并明确机构编制部门归口组织部门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对机构编制部门的政治属性、政治功能、政治职责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9年8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又从党内法规层面对党管机构编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为此,必须主动顺应编委领导体制调整,全面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主动有为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

一、存在问题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构编制队伍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距。

(一)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围绕发展大局推进改革创新的意识相对薄弱,一些干部不善于从党委工作大局审视谋划和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有时拘泥于固有的工作思路和行为模式,缺乏创新勇气和思维。

(二)前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新形势下的部门职责迭代和体制机制改革敏锐性还不够,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如何进一步理顺,数字化背景下机构编制供给和管理新模式如何更好的践行探索,都需要提前思考和谋划。

(三)业务素养有待进一步打磨。“多面手”“业务通”“百科书”式的干部不多。业务学习在低层次循环,干部参与实践锻炼的机会不多,一些干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特别是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四)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硬朗。调查研究有时不够深入,调研方法有时相对简单,不善于沉下身子“解剖麻雀”,客观存在“下不去”和“不会下”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

二、建议举措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旗帜鲜明地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方向,积极与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完善体制的各个方面。注重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完成重大中心任务等工作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地担负起组织赋予的政治责任。要强化“党委政府部署到哪里,就战斗到哪里”“深化改革推进到哪里,就保障到哪里”“涉及群众的体制机制堵点在哪里,就攻坚到哪里”的担当。

(二)要进一步悟透条例内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第一部全方位系统规范当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也是组织系统党内法规的重要部分,对于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作为机构编制干部,必须学透悟透《条例》,最大限度的学习好、使用好、运用好条例的权威性、规范性,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四大原则,进一步增强规范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意识,理直气壮开展监督问责。

(三)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口意识。要增强组织部归口管理意识,发扬“系统联动、全员参与、一体推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小系统担大担当、干大成效”思想,精细精致精准开展工作,展示好良好的组织口形象。要充分利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增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互联共享,促进部门之间业务办理与数据应用相互推动、良性循环。

(四)要进一步理清职责边界。要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紧盯机构改革后一些所需要理顺的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切实理顺有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汇总部门职责交叉、涉及多部门的一件事职责边界,在历史沿革基础上明晰来龙去脉和细枝末节,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心中有想法,研究提出职责整合、划转和协调机制的底稿。

(五)要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要以“一口清、政策通”为目标,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切实提升机构编制业务能力,注重岗位锻炼,不断强化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专业精神,端住端稳“看家饭碗”。要沉下身来、静下心来,认真领会上级的精神、吃透书本的理论、借鉴别人的经验、结合工作的实际,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经常性开展多种渠道的业务知识比武,将固化的“1+17”机构编制工作制度体系和38项《机构编制规范化工作规程》见之于目、新之于脑、深之于心。

(六)要进一步夯实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求解思维,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新问题和老问题、突出问题和一般问题同时发力、标本兼治。破除思维定式,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换一个角度去思考、换一个身份去认识,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内在规律和特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实现新的提升。善于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一般、重点与重中之重的关系,学会“弹钢琴”,分清主次、合理布局工作力量,努力达到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