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目前的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 理论前沿
【 字号: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若干思考

日期:2020-12-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事登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基础地位,对发挥事业单位公益性作用、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等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编办在先后制定、修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浙江省委编办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管理办法(试行)》。这些都是助推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法人登记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转变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方式,将原来由政府对事业单位的单一监管变为政府、社会的共同监管,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能,降低事业单位运行成本。

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也必然进入一个改革创新的发展阶段。本文围绕全市近年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力求在探索中取得创新,在创新中有所突破,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和质量。

一、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日常规范登记作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基础

(一)有章可循,认真编制法人登记工作规程

为有效破解“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口口相传”“各类业务操作规范散、乱、杂”等难题,绍兴市委编办提出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分类确定,细化办理环节,规范办事要素,对诸如请示报告、材料提交、文件规定、审批依据、办理时限、附件表格等要素进行梳理,绘制流程图,编制表格填写说明,形成一套以“规则+流程”为主要内容,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机构编制规范化办事工作规程,实现“继任者一到岗就能看得懂、办得好、管得牢”。

在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系列改革,不断优化办事服务指南的基础上,绍兴事登局根据办总体工作部署,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核准,事业单位年度法人报告,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初领、变更、注销核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管理等9项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编制完成工作规程和业务流程图,细化完善附件表格及填制范本,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探索实践,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上级事登局公布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事项“八统一”指导目录》,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权力运行库、浙江政务服务网、窗口办事指南的动态规范调整。同时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列为涉改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涉改事项,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积极优化流程、推动数据共享、提升服务品质,确保改革有成效、有新意、有落地,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登记的规范性、标准性、准确性。

1.优化办事流程,全面实施事项即办。对事项名称、适用依据、办理时限、申请形式、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要素重新进行梳理,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预期性的办事指南,绘制标准化流程图。其中通过优化流程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办理时间从《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承诺为当日即办。

2.推动数据共享,精减部门提供资料。通过登记管理系统在线预审确保“跑之前”登记资料完整齐全,借助“数据跑代替人员跑”实现一次性办结。同时依托我市自行开发研制的“部门职能智能化管理平台”协助补齐申请材料,其中原需由部门单位提交的文件依据若是编委、编办发文,承诺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提供,不再由办事方重复提交,精减递交材料数量。

3.加强业务管理,全面提升服务品质。自去年以来,先后推出“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A、B岗” 等服务措施,基本实现业务咨询一口清、在线预审当即办、资料受理当日结。围绕机构改革中心工作,及时出台《关于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涉改部门的赋码工作开展规范性指导。同时,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分类归整,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后的登记工作提供个性化配套方案。

(三)借势借力,探索实施事业单位综合评估

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我市新近出台了《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该办法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定性分析,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和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涉及到的法人规范登记情况、法人履职情况等13项指标被采纳归入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评估体系之中。下一步,绍兴事登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高质量开展对市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综合评估,以评估促登记,以评估抓管理,以评估提品质,进一步夯实机构编制事项联动审批机制,提升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规范水准。

二、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作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机制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绍兴事登局近年来始终秉持责任理念、服务理念、规范理念,努力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1.科学部署,明确责任。每年根据省事登局统一部署及时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详细说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等要点。向各事业单位宣传普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强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针对机构改革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因势利导,对涉改的事业单位统一要求“先变更再年报”,确保年度报告工作责任明晰、管理到位。

2.优化流程,提升服务。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流程优化、手续简化、服务细化的要求,借助网络新媒介加强与各事业单位的沟通交流,安排专人负责在线咨询答复,确保上报材料的完整准确。实施网上在线预审,利用“数据跑”代替“人员跑”。及时开展审核及回复,全面实现“当审核当日回复”。推出“预约办理”等特色服务措施,确保办事人员不走空趟,热情服务不走形式。

3.严格审核,监管规范。严把公示内容审查关,认真审核各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书、法人证书正副本、财务报表等资料,对于内容填写错误、业务介绍模糊、资金与资产负债表不符等不规范报告一律退回要求及时修改重报,从严把握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线上统一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要求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有关单位作出严肃处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监管到位。

三、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现场核查作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绍兴事登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联合核查,着力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质量。

1.科学部署,确保工作早开展。围绕制定出台的《开展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按照3%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市本级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和部分区、县(市)事业单位作为现场核查对象。及时下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通知书》,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方式、时间、内容、程序以及查阅台账资料等有关事项,确保核查工作按程序要求规范进行。 

2.真抓实查,确保抽查不走样。通过开座谈、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照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登记事项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8项具体内容,逐条逐项验证核实,全面摸清抽查单位履职和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实地核查记录》,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确认后签字盖章,确保内容核查全面,问题查找精准。 

3.督促整改,确保监管出成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通报,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将问题、整改要求及方法一并反馈给抽查对象。同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全程指导整改,跟踪问效。另外,注重市县两级联合,相互抽借人员实施异地核查,在查摆问题纠错整改的同时增加了登记管理机关之间的学习交流,为后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奠定基础。

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联合核查的基础上,绍兴事登局进一步将高质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核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一是借助“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平台”构建包括市县2级执法人员、被核查事业单位在内的“双随机”核查体系;二是对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各类登记事项开展全面核查,既包括机构更名、场所变换、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常规性事项,同时将围绕行政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剥离、公益职责整合或转换等,重点核查宗旨和业务范围、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职责、机构日常业务活动三者的匹配情况;三是强化核查结果运用。对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进行通报、整改、处罚。运用法人登记系统、信用系统对核查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建议措施

作为登记管理机关,针对当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应主动适应新形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着力破解“上热下冷”的难题。

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然而,与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相比,部分基层单位的重视程度则明显不够。主要表现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不大,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甚至举办单位的法人意识淡薄,办理法人证书不积极、不主动,有的单位还发生主要行政负责人变动几年后仍未办理变更的情况。为着力破解当前登记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上热下冷”难题,必须切实加大登记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登记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宣传政策法规。登记管理机关应及时通过QQ群、钉钉群、微信群等新媒介渠道,加大对《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法人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积极主动办理法人登记,自觉加强自我约束,依法开展单位业务,规范使用法人证书。

2.抓好业务培训。建立长效培训机制,集中举办培训班或开培训会对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办理操作流程培训,强化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切实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3.加强工作推介。当前登记管理工作影响力不大、群众对其知晓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工作的推介力度不够。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应建立宣传调研工作机制,引导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信息工作,大力宣传政策法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促进工作交流,不断扩大登记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二)注重队伍建设,着力破解“事多人少”的难题。

当前,登记管理机关普遍存在“事多人少”的矛盾。一方面,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相对不足。据了解,当前我市市县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仅1至2人,平时除依法办理法人登记资料审查、证书发放、现场核查等工作外,还要兼顾编办其他工作,难以适应新的工作形势需要。因此,登记管理机关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着力破解“事多人少”的难题。

一是加强登记管理机关队伍建设。根据《实施细则》等要求,应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人员配备,尤其应注重机构编制部门内部执法人员的通力协作与统筹使用,以确保现场核查等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登记管理业务培训。部分事业单位办理登记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交流以口口相传为主,岗位调整后容易出现业务缺口。因此,要紧紧依靠《工作规程》这类业务指导资料,强化业务学习的提前量。要定期对登记工作专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健全社会监督员队伍。事业单位法人信息线上公示后,需要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因此,要建立社会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对登记工作的监督。应着重选择各类执法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相关人员、与事业单位有利益牵连关系的各类人员及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相关人员担任监督员,以确保社会监督这一形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约束不力”的难题。

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登记业务中,常常感到对一些迟迟不来办理登记的单位束手无策,缺少有效的制约办法。虽然《条例》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就是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对违犯《条例》的单位要进行处罚,但是这些处罚一般都是政策性的和原则性的,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此,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必须完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约束不力”的难题。

1.完善违规处罚机制。建议上级部门修订《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违犯《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处罚办法,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是对不按时呈送年度报告和办理法人登记的,可增加既体现惩罚性又不影响单位正常运转的处罚手段。

2.完善综合管理机制。要坚持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夯实协调联动机制,实行综合管理。新建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先进行法人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后才能申请进人用编。把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同机构编制管理、人事调配、财政账户发放等结合起来,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年度报告的,冻结人事手续,有效促进法人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与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年终考核评先挂钩,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