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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秉持理念明确目标强化举措持续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日期:2020-09-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近年来,绍兴市委编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严控总量、有增有减、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编外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秉持一个理念。绍兴市委编办一直秉持编外用工也是财政供养人员,必须从严从紧控制的理念,持续在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上作文章。积极引导机关事业单位眼睛向内,盘活用好体制内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尽可能少用或不用编外人员。加强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联动,逐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由“养人”向“办事”转变,减少对编外用工的刚性需求。对已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不增加编外用工控制数;对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事项,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并核销相应的编外用工控制数,防范和杜绝养人养事“两头占”现象。继续深化与市财政局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实名制系统中实有编外人员和岗位信息安排和调整经费预算。

二、明确一个目标。明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只减不增的总目标。经市委编委会议审定,确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数总量,由编外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在总量限额内统筹使用。用人单位在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后,原则上不再增加。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增加编外用工控制数的,优先在部门系统内部调剂解决;内部不能调剂解决的,提交编外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但不得突破编外用工控制数总量限额。同时,按照只减不增的目标,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市与区事权调整等工作,核减或收回编外用工控制数。

三、强化四项举措。一是抓清理。近年来,有序清退规范编外用工,明确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用工,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业务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等类型的编外用工一律清退。二是提素质。严把入口关,实行公开招聘,新聘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年龄40周岁以下。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的训练养成,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编外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薪酬、层级晋升、续聘、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三是强监督。开展编外用工管理专项督查,对20个市级部门及25个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外用工日常管理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并将编外用工管理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综合约束机制。四是建机制。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政府购买服务联动机制等,出台《编外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强化编外用工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