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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联动机制提升编制资源管理绩效

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防范和杜绝养人与养事“两头占”现象,上虞区围绕“整体智治”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联动机制,实现编办、财政局、大数据中心三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部分事业单位由“养人”向“办事”转变,最大限度节约机构编制资源。 

一、坚持分工合作,实现工作职责清晰化

根据联动机制建设要求,细化明晰三部门在联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一是明确编办协同职责。主要包括向财政局通报机构编制用工控制数调整情况;跟进因政府购买服务、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后的控编减编数量;提出因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或数字化改造后的合理化建议等。二是明确财政局协同职责。主要包括牵头制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及时通报部门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情况,并就配套跟进控编减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科学核定和调整因机构编制和编外用工控制数调整带来的部门单位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等。三是明确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协同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做好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审核论证,统筹指导电子政务和数字化项目建设;围绕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和数字化项目实施后的控编减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二、强化业务协同,实现运行流程规范化

以“数字化改革”为导向,依托钉钉平台,打通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渠道,固化业务协同和工作流程。一是强化编办的业务协同。将调整机构编制和编外用工控制数调整事项及时发送财政局,作为财政局调整部门单位预算的依据。在机构编制审核管理和绩效评估中,对一些单位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数字化改造实现控编减编的事项,提出政府购买服务或数字化改造的建议意见,作为财政局、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审核审批的参考依据。二是强化财政局的业务协同。将审核确定部门单位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及时发送编办,作为编办对部门单位控编减编的参考依据。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将需要编办跟进实施部门单位控编减编的,由编办调查论证后按规定程序决策,将调查论证或决策结果反馈财政局。三是强化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的业务协同。将完成部门单位电子政务(数字化改造)项目审核后的信息及时抄送编办,对有控编减编建议的填上相关建议,为编办同步跟进控编减编工作提供依据。

三、完善配套制度,实现联动管理常态化

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联络、重大项目预审、难点会商等制度,实现联动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一是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制度。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联动的日常工作由编办、财政局、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相关职能科室对接承办,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工作联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确保工作无缝衔接。二是建立重大项目预审制度。财政局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对部门单位提交的政府购买服务或电子政务(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要求部门同步提交控编减编配套方案,加强综合研判和联动审核,最大限度节约财政开支,提升项目绩效。三是建立难点工作会商制度。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由三方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按照“谁发起谁召集”的原则组织召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或疑难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