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目前的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 理论前沿
【 字号: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新形势下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标志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在我国的建立,2014年1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实施,为登记管理机关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近年来,诸暨市严格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实践

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紧紧围绕办中心工作,克服任务紧、人手少的困难,扎实开展各项登记业务。

(一)高质量开展日常登记。按照国家事登局公布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和省事登局下发的《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事项“八统一”指导目录》,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权力运行库、浙江政务服务网、综合窗口办事指南的动态规范调整。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证明事项承诺制”等多项举措,严把质量审核关,登记工作实现“零出错”,登记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为办事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日常登记服务。截止11月底,今年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9家、变更78家、注销6家、换领证11家;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初领6家、变更19家、注销6家。

(二)高效率做好年报公示。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一是注重前期准备。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精心制作年报公示操作指南,对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时间、程序、应提交的材料以及不按时办理年度报告公示的处理办法等均作了明确要求。根据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现“跑零次、零见面”,采用PDF文档上传代替传统纸质材料报送,精简优化相关流程和内容,实现“全程网办”。二是注重高效服务。为方便各单位工作人员办事,力争一次性办结,公开工作人员多种联系方式,畅通电话、浙政钉、QQ、微信等多种交流沟通渠道,安排专人积极做好答疑解惑和填报指导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信息填写不规范、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实行一次性告知,及时退回修改。针对少数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的,坚持“先变更再年度报告公示”,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未及时在网上提交材料的单位进行电话提醒催办。通过主动沟通协调,及时答疑解惑,立马审核反馈等各项优质服务,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稳步高效推进。三是注重后期监管。年度报告报送结束后及时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有关内容在“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年度报告专栏”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止3月底,全市326家事业单位全部如期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三)高水准推进章程制定。一是明确时间节点。在工作进度上与省、绍兴市保持一致,确定第一、第二批单位名单,即2021年上半年完成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的章程制定,下半年完成科教文卫领域其他事业单位的章程制定,剩余事业单位作为第三批在2022年全部完成。分梯次推进各领域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备案、核准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单位一章程”。二是明确章程内容。下发前期试点的9类事业单位章程模板,明确《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中的13个内容要素,特别是党的领导、举办单位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形式等章节,确保章程经得起时间检验,力求做到完整、规范、明确、具体、可操作。章程体例要基本符合相关格式文本所列的架构,分章节,分条款。章程语言要准确、简洁、规范,避免歧义。同时,允许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包含单位特色、符合规定的事项,确保章程内容务实管用。编办主动服务对接举办单位、事业单位,通过电话、QQ、浙政钉等远程方式进行指导,及时解决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举办单位要抓好组织落实,对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负总责。章程内容或制定程序违反规定的,举办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有关单位落实不力的,将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章程制定工作与机构编制审批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用管理联动。截止11月底,第一批91家、第二批23家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已如期完成。

(四)高强度部署抽查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在越城区委编办的密切配合下,多方联动,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一是主动联系,自查自评。8月底,主动与越城区委编办对接,向越城区人大信息中心等7家被检查单位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开展自查,并形成自评报告,经举办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越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二是抽调力量,实地检查。9月17日至18日,诸暨市委编办选派人员赴越城区,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办公场地、审阅台账资料、访谈有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三是反馈结果,落实整改。通过检查,检查组共发现两家单位存在2处明显问题,并当场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涉及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检察机关。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档案和信用档案,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公示,同步向信用平台推送,并予以书面通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在整改到位前,暂停办理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服务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认识方面,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事登工作重视不够。经过近年来的大力宣传和业务推进,我市各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了较大提升,但在具体工作中,依然有部分事业单位对自身法人身份所对应的法律责任、权利义务等认识不够清楚。

(二)财务方面,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没有单独核算。在年报公示及信息抽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由举办单位的财务室一并管理,导致事业单位对自身单位的财务情况不甚了解,单位固定资产情况大多归并到主管局名下,在年报公示工作中也使得相关事业单位净资产合计情况填写不够准确,这导致事业单位发展中存在自主性降低的问题,事业单位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和能力,不具备法人登记的基本条件。

(三)时效方面,部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通过事业单位信息核查纠错等工作,近两年来,我局在登记信息及时变更工作上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依然有个别单位存在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单位住所等信息应变未变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为更好地解决部分事业单位法人意识薄弱、登记信息未及时变更等问题,有效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应该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新闻报刊、文件资料、网络媒体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为登记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登记管理机关应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知识宣传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期坚持开展下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以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建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制度,依托党校、职院等教育培训机构定期开展法定代表人培训,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结合《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实论虚。

(二)列入考核,强化监督检查。依托绍兴“智慧编办”系统,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检查,全面履行《条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处罚职责。建立健全制度,将已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丰富监督检查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注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例如:财政、组织、人社、纪检、发改等部门,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将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与举办单位、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惩挂钩,并作为事业单位调整撤并整合的依据。加大对事业单位监督检查、考核情况的公告力度,必要时可将其信用情况列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系统,与多部门共享,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运行。

(三)完善措施,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观念,端正服务态度,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加大对登记机关及登记队伍的建设力度,着重抓好登记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定期举办业务学习及培训,不断提升登记队伍的人员素质。要采取各种措施,激励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登记质量,有效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进而树立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