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目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编制管理
【 字号: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诸暨市抓好“统、定、核”文章,加强编委对行政事业人员调动的统筹管理

日期:2021-05-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人员调动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资源配置,诸暨市抓好“统、定、核”文章,对一般行政事业人员的调动加强刚性管理,积极推进党对行政事业人员调动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人员调动统一提交编委会议审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是行政事业人员调动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党群部门、法检、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由市人社局负责管理。市委编办是调动用编核准的管理部门。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对调动方案提交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人员调动统一设定工作年龄上限。市内调动人员一般在原单位工作不低于3年,其中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市外行政事业调入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调出市外人员应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

三是人员调动统一进行用编使用核准。坚持统筹谋划、从严从紧原则,人员调动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原则上调入单位与调出单位应属于同一机构编制性质。同时,用人单位应提出用编计划申请,待市委编办进行空编使用核准后方可向组织、人社提交具体组织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