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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把好“三关”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

日期:2021-06-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精神和省、市事业单位章程制定的工作部署要求,上虞区委编办精准把握重点,把好“三关”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精心谋划,把好工作部署关。省、市文件部署后,区委编办第一时间响应上级精神,精心谋划,明确制定的相关要求,排定工作计划。一是定模板。根据前期绍兴市委编办安排的事业单位章程试点工作,研究、学习、完善试点的9类事业单位章程模板,解析各类型事业单位内部运转架构,梳理相关章程的特性要求。二是定方案。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落实章程制定的工作方案,确定章程制定的会议部署内容、工作的整体安排、相关业务辅导等工作,统筹部署章程制定工作,确保章程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定目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在工作进度上与省、市保持一致,确定第一、第二批单位名单,即2021年上半年完成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的章程制定,下半年完成科教文卫领域其他事业单位的章程制定,剩余事业单位作为第三批在2022年全部完成。分梯次推进各领域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备案、核准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单位一章程”。

二是强化培训,把好业务指导关。在前期调研试点、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围绕《章程管理办法》精神,抓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一是全面辅导。组织召开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部署会,讲清事业单位章程的总体目标、工作安排、责任分工、注意事项、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下发前期试点的9类事业单位章程模板,并就章程制作工作进行专题辅导。二是专组指导。办内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章程审核组,根据责任公工,安排专门的联络员进行对接、沟通,同时举办内部章程审核培训的编办讲坛,提升政策业务能力。三是全程督导。主动服务对接举办单位、事业单位,通过电话、浙政钉等远程方式进行指导,发扬“店小二”精神,24小时在线耐心解答各单位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梳理,将问题较多的事项整理成常见问题解答分享至浙政钉群共享,方便各单位参考。

三是严审细核,把好章程质量关。从严从实做好章程的审核把关工作,以审核高标准确保章程高质量。一是严把程序关。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要求事业单位章程需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明确必须提交职工会议、决策机构层层审议讨论、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根据“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原则,采取“网上审核、线上反馈”方式,各单位在线上备案前须通过浙政钉报送章程初稿和制定说明,审核人员通过电话说明、浙政钉反馈的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各个单位,确保各单位能第一时间接收、核实和修改,提高线上备案效率,确保章程高质量。二是严把格式关。对照前期试点制定的9类事业单位章程模板,加强章程形式审查,确保格式、字体、标点及基本文字表述统一规范,杜绝低级错误,体现章程文本的严肃性。三是严把内容关。重点审核《章程管理办法》中的13个内容要素,特别是党的领导、举办单位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形式等章节,确保章程经得起时间检验,力求做到完整、规范、明确、具体、可操作。同时,允许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包含单位特色、符合规定的事项,确保章程内容务实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