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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推行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注重三明确

日期:2021-0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日前,为支持和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统筹推进体制内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诸暨市委编办联合财政、人社、教体、医保、卫健等部门,出台了《诸暨市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办法》。

一、明确性质与范围。民办事业单位是指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依法依规举办的,按照非营利性规则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目前仅适用于依法登记设立的教育、医疗民办事业单位。

二、明确额度与对象。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民办事业单位的行业属性、发展状况等,按同类公办事业单位编制标准的50%以内,对民办报备员额实行总量控制。民办报备员额原则上用于民办事业单位专任教师、卫技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原公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达到公办事业单位进人基本条件和要求的民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纳入民办报备员额管理,经机构编制部门报备审核后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单列管理。

三、明确流程与待遇。凭《诸暨市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人员入(出)额备案表》报备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民办报备员额人员管理。民办报备员额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民办事业单位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可参照同类公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按在编教师、医护人员人数和同类公办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同时自主设置岗位聘任条件和考核办法。民办报备员额人员不能直接交流调动到公办事业单位纳入编内管理,流动到公办事业单位的,应按新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