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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委编办压实责任打通机构编制监管“痛点”

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新昌县委编办

新昌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着力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系列配套法规制度的组织实施,着眼监管“痛点”,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一是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责任。明确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内部各科室职责分工,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系统巡视,各用户单位落实本单位的管理维护主体责任,合力做好实名制系统的动态维护建设。同时,丰富集中培训、线上交流等方式,讲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内容,着力提升各部门单位实名制系统管理水平,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等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是明确机构编制请示报告责任。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对照“三定”规定和重大改革内容,认真对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履行、内设机构设立、人员编制和职数配备等情况以及改革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每年1月底前向编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重要事项,将机构编制报告有关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和内容,对于报送内容与机构编制和组织部门掌握不一致的,及时组织人员实地查访,调查核实,督促整改,推动全县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压实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坚持把推进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约谈、发函等方式,切实抓好巡视巡察、机构编制数字化监管平台等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合规性审查、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审批联动机制,消化存量问题,防止新增问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