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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三个优化”激发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新活力

日期:2022-12-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上虞区委编办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为医疗站点建设、岗位优化管理、人员招聘培养提供更优机构编制保障,激发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新活力。

一是动态调整,优化机构编制配置。因地制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网点全覆盖,根据新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巡回医疗点情况,对部分机构的编制进行调整核定,优化基层卫技人员配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结合服务人口变化及床位设置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核算、动态调整,原则上按照中央、省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配置标准就高执行,其中主城区三个街道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乡镇卫生院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的中间值执行。今年,共为乡镇卫生院核增事业编制72名。

二是平战结合,优化编制使用方式。探索推进编制“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改革,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在优化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和基层卫生健康力量的基础上,创新平战结合、上下贯通的编制使用方式。将本年度新核定的部分区疾控中心核定编制数由区卫生健康局统筹管理,根据村(社区)卫生室建设的需要贯通使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资源使用绩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

三是育才赋能,优化人员招聘管理。以核定编制数为基,选优配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力量。一方面,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医务人员定向培养力度,定向培养人数可根据培养年限在未来几年空余编制中提前核定。另一方面,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方式,对条件艰苦或面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人员资质,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使人员力量进一步均衡,编制效用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