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委编办着眼“四个一”推动多部门“一件事”协同管理体系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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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要求,以推进“一件事”协同管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深化职责边界梳理、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拓宽信息交互渠道、完善履职考评机制,着力推动整体智治在基层治理中落地见效。 一、着眼“一张清单”,梳清协同管理责任归属。厘清职责界面,按照“系统梳理、动态调整、逐步完善”要求,确保部门单位聚焦主业、应梳尽梳。共梳理公布79项“属地管理”清单、10项本地个性化事项,并同步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单动态调整,做到刚性制约与弹性调和相统一。厘清协同事项,罗列高频事项,遵循“三定”规定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和镇街的监管责任,确保各级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有迹可循。对于法律法规上确存在责任空档的,按照“职责相近、有利工作”原则甄别协调,第一批梳理出协同管理事项99项,协同办理事项47项。厘清属地管理外延事项,组织镇街和部门梳理涉村(社区)事项并予以固化,形成33项《履职清单》和39项《协助清单》并作规范化任务表述,进一步明确村社职责、提升整体运行效能,打造“区—镇—村”三级贯通格局。 二、着眼“一支队伍”,落细落实执法监管职能。编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开展监管事项库内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行政强制等事项的认领应用工作,过去一年共认领执法监管事项9900余项,动态认领率100%。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以“一队、一办”为核心,在综合执法派驻中队的基础上组建基层执法队伍,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现实路径,实现5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权力在基层的集中行使。优化执法队伍配置,按照省委关于“执法队伍整合到‘1+8’”的要求,同步调整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架构,横向上做到执法资源覆盖到位,纵向上实现执法力量一沉到底,有效增强基层治理统筹力和执行力。 三、着眼“一个平台”,打通跨层级联动中梗阻。迭代综治平台,增设“‘一件事’协同”模块,多跨事项、要素在颗粒化分解后被嵌入模块中,形成“乡镇指挥室→区指挥中心→牵头部门职能科室→协同部门职能科室”的信息传输链,提高流转效率。优化运行流程,将“一件事”协同监管运行流程固化为问题线索归集、镇街处置、区级部门协同、结果反馈评价等四个环节并明确工作内容,完成事件从发现、处置、办结、反馈的有机衔接、有效闭环,以“一套流程”促“一件事”协同监管。加快“内跑”节奏,对照部门“最多跑一次”要求,梳理形成399项线上办事事项目录,确保平台公布事项100%可网办。根据不同办事情形,合理确定办事时限,再塑办理流程,经调整后,办事时限压缩68.35%,办事材料精简42.06%,实现外部精简、内部整合。 四、着眼“一体监督”,推动乡镇部门履职尽责。健全日常监督机制。由区委政法委下属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负责日常监督和信息管理,通过基层治理信息平台,对在应对“一件事”处置中反应迟缓、协同不力的部门和镇街及时督促提醒,同时接受部门和镇街的申诉并进行调查核实。完善考评追责机制。将镇街基层治理事件处置满意率和部门单位“一件事”牵头(协同)处置满意率直接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满意率不到 100%的按比例倒扣分,敦促责任事项有效落实。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一件事”满意度评价中出现的“不满意”事件,纪检和组织部门可介入调查,开展责任倒查,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倒逼部门加强协同、履职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