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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三项举措”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日期:2022-06-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绍兴市上虞区委编办按照工作职责,聚焦职责优化、政策完善、执法落地等工作,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推进改革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一、聚焦协同高效,优化机构职责。一是设置相关机构。根据执法改革工作推进需要,设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运行,明确其主要职能,更好统筹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精简执法队伍。制定专业执法机构精简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省定目录之外将民族宗教等7个领域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纳入综合执法,同步撤销能源监察等3支专业执法队伍,实现1+8执法队伍架构。三是预备承接方案。谋划下放层级专业执法队伍进一步精简、局队合一及部分队伍三定方案初稿的起草,为执法层级下放后相关执法领域机构职能的有效衔接、人员编制的顺利过渡打好基础,确保改革平稳安静。

二、围绕规范管理,健全配套政策。一是明确编制县属乡用政策。印发《关于深化部门执法人员和编制“县属乡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适用对象、编制锁定方式、创新使用模式等多项内容,为执法编制人员“双下沉”提供依据。二是细化派驻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上虞区政府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机构权责、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完善派驻人员考核机制,确保派驻机构管理到位、执行有力。三是重新核定派驻机构编制。结合乡镇(街道)综合指数测算,对部分单位、执法队伍派驻乡镇的站所、执法中队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明确,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县属乡用”模块动态管理。

三、紧扣重心下沉,推进执法落地。一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通过标准化测算框定执法力量下沉底线,督促各执法队制定人员下沉方案,截至目前,共锁定执法编制人员数701名,实际下沉乡镇(街道)565名,占比80.6%,符合市定不低于65%的下沉比例。二是动态清零监管事项。不断优化完善监管事项库,根据省级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监管事项的调整,同步推进部门做好相关事项的认领维护工作,通过对事项库进行定期巡查,确保事项动态认领率100%。三是协同推进镇街赋权事项维护。根据每个乡镇(街道)行使赋权执法事项的实际情况,配合综合执法部门梳理形成5类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督促乡镇(街道)按照各自分类做好事项的导入维护,为正式履行执法职能做好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