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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把握“三个核心”完成第三批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

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上虞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坚持“依法管理、统筹规划、注重实效、促进创新”原则,全面完成第三批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推动事业单位明晰权责、高效运转。

一、以部署“全”为核心。省、市文件部署后,区委编办第一时间响应上级精神,明确制定的相关要求,排定工作计划。一是学习政策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切实领会章程制定的意义和要求,为全面开展章程制定打下理论基础。二是确定工作目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在工作进度上与省、市保持一致,分梯次推进各领域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备案、核准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单位一章程”。三是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章程制定工作,确定章程制定工作的内容、整体安排及相关业务辅导。

二、以沟通“细”为核心。充分利用电话、浙政钉等载体进行指导,坚持“热心”“耐心”“细心”,为顺利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与各举办单位进行对接,明确其对所属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负总责。二是强调总体要求。明晰事业单位章程的总体目标、工作安排、注意事项、时间节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并下发前期试点的9类事业单位章程模板,推动章程制定工作有序进行、细节到位。三是谋划解决方案。提前探讨章程制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谋划解决办法,做到未雨绸缪,避免影响章程制定工作进度。

三、以审核“严”为核心。从严从实做好章程的审核把关工作,以审核高标准确保章程高质量。一是严把程序关。强化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必须提交职工会议、决策机构层层审议讨论、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二是严把格式关。加强章程形式审查,确保格式、字体、标点及基本文字表述统一规范,杜绝低级错误,体现章程文本的严肃性。三是严把内容关。重点审核事业单位章程中所要求的13个内容要素,力求做到完整、规范、明确、具体、可操作。同时,允许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包含单位特色、符合规定的事项,确保章程内容务实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