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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出台《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事业处

近日,绍兴市印发了《绍兴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聚焦新形势下的新标准、新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构建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准则。

一是严格控制事业机构设置。按照严控事业机构总量的精神和要求,《办法》明确新设事业单位一般在现有机构总量和限额内“撤一建一”或加挂牌子等形式调整设置,同类机构不重复设置。对职能转移、弱化、消失的事业单位及时予以调整。

二是规范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办法》明确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根据编制和职数配置情况,实行内设机构限额管理,综合性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进一步参照省级标准进行规范。

三是创新事业编制管理模式。打破部门编制“一核定终身”的传统管理模式,《办法》明确除新成立、新增固定职责任务较多的事业单位可视情况增加编制以外,其他事业单位需要增加编制的,原则上使用周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