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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三个加强”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架构

日期:2023-11-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上虞区委编办结合该区教育学校工作实际,着力助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保障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优化班子配置。坚持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以更加健全有力的领导班子配置,将全面从严治党向中小学校延伸。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编制精简高效原则,在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明确1名党组织专职书记;对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的,明确1名专职副书记,夯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基础。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对标把关核职。坚持严谨细致学、集思广议谋、破旧立新改,准确把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职数的核定政策和口径标准,加强对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全面梳理、全域调研、全盘过帐,系统掌握中小学校领导职数核定、配备、使用现状,加强与周边县市区联系,对照相同或相似情况,互通信息,及时补差,着力在建好台帐、实名管库、出台文件上下功夫。落实领导职数、干部配备,沟通对接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等责任部门,通力协作,积极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依托《浙江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落实常态化自查联查。明确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事由干预领导职数事项,将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领导职数配管用等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教育督导、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等工作,其结果作为区级部门日常考核重要参考,确保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有力、推动有序、管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