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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三个+”高质量完成事业 单位法人公示抽查工作

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督,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上虞区委编办精心筹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抽查工作提质增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随机抽查+指定必查,确保工作执行到位。一方面,按总数的3%左右在依法登记并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的事业单位中抽取12家单位进行检查,并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通知》,明确抽查时间、内容、方法、工作要求等,同时向被抽查单位发送抽查通知书,确保法人公示抽查工作通知到位。另一方面,明确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业务活动开展、单位名称及印章使用、登记事项变更、法人证书使用、资产损益等情况作为必查内容,以“清单化”方式聚焦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确保法人公示抽查工作稳步推进。

二、实地核查+部门协同,确保程序严密实施。与举办单位协同,对被抽查事业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自查情况表进行分析汇总,对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提前为实地核查做好准备,做到有的放矢。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证件进行现场核查。在实地核查中,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看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摸清和掌握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检查结束后当场形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检查记录》,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好事后留存归档。  

三、结果反馈+整改落实,确保监管提质增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问题、整改要求以及方法一并反馈给被抽查事业单位。同时,加强与其举办单位的对接协调,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到问题整改全程跟踪,对于应变更未变更的单位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立即做好变更登记,对于未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的,要求以拍照的形式上报整改情况,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计入年度考核,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确保上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