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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委编办“三有工作法”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新昌县委编办

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质量和水平,新昌县委编办采取“心中有底、督促有力、服务有心”的“三有工作法”,稳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摸清单位底数,做到“心中有底”。按照各类机构编制文件,及时梳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情况,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底,列出“设立、变更、注销”三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清单,建立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摸底情况分类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及时跟进各单位登记工作进度,督促事业单位及时办理。

二是分类督导推进,做到“督促有力”。各项工作明确业务办理内容、节点时点及有关要求,在相应的节点时点提醒办理。对超过节点未完成相应工作的,通过举办单位进行督办,或下发专项办理通知书。对超期办理且督办不力的,根据机构编制审批与整改问题联动机制,暂停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受理,冻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服务有心”。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办事环节,实行“只跑一次腿”“一次性告知”“先咨询后办理”“视频指导”等措施,对事业单位办理业务手把手的指导、心贴心的服务,并进一步推进电子签章工具的应用,实现真正的“零”跑腿,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