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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委编办着力“六个方面”强化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保障

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近年来,诸暨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编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履行好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着力“六个方面”,强化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保障。

一、强化“保”。按照“适当留、适时收、可周转”的原则,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产业、重大改革等领域,近年来新设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科技城建管办、急救中心等工作急需机构;定期对周转编制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剂,用活全市党政储备人才周转池,助推人才引进;建立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加强对基层一线的保障力度。

二、严格“控”。严格控制机构数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在总量和限额内,在新设机构的同时,及时撤销职能弱化的机构;在理顺体制机制过程中,合理整合撤并机构;统筹使用乡镇(街道)股级领导职数,完成“十四五”期间核减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3%的目标任务,坚持只减不增,控总量、提质量。按照“统筹保障、从严控制、定期清理”的原则,规范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积极探索议事协调机构专班化运作。

三、适度“调”。实施乡镇(街道)分类管理,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照“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个功能性平台架构内设机构、编制岗位目录,推动镇乡(街道)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统筹使用镇乡(街道)行政、事业、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确立编内编外“一盘棋”的理念,实现基层力量统筹配置,高效使用。协调部门间职责分歧,厘清各自工作职责,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督促指导做好监管事项等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健全完善县乡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

四、规范“审”。制定《诸暨市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审核办法(试行)》,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刚性约束、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依照法定职责对三定方案和市级各部门党组织以及镇乡(街道)党(工)委动议的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和审核,根据权限研究提出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或审批意见,按程序提交审议通过后行文批复,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审核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认真“督”。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在市委常委会的专题学习,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抓机构编制工作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和重要事项报告工作,优化完善“清单式管理、常态化监督”制度,依托省机构编制数字化监管平台实行实时监测预警和全程闭环管理。健全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对接,发挥监督合力,抓好整改落实并提出意见建议,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

六、聚焦“改”。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全方位调研,先后赴衢州考察学习基层治理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部门和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调研,采用统计学原理,按照评估、分析、验证和比对等方法予以论证,提出合理合情的建议方案,精简整合6支专业执法队,精简执法人员编制41名,按照“一镇一中队”模式设立了23个基层派驻中队,组建了9支赋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化完善了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县属乡用”管理办法,提出了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1+4”政策文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