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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四个深化”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

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越城区委编办

越城区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为抓手,坚持督查动真碰硬,推动制度长牙带电,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深化立改废释。全面梳理现有的机构编制制度、标准,做好“立改废释”,特别是总结提炼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加快建成符合当前需要、满足长远发展、体现全覆盖全流程的新时代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科学有效。

二是深化数据预警。运用数字手段进行违规溯源,有序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实时跟进机构改革后动态出现的问题,动态监测机构超限额、超编、超职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销号管理,确保存量问题稳步消化,增量问题及时清理,实现动态整改率100%。

三是深化日常监管。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优化完善“清单式管理、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推进“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督查”的全流程监管,严格执行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联动机制,对存在违规问题未整改的单位,暂停其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是深化专项督查。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交互,把机构编制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纳入全区部门、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