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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明确“三个导向”提升区级重点工作专班运行监管质效

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为进一步提升专班运行质效,上虞区制定印发《重点工作专班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区级重点工作专班的日常监管,更好发挥专班集中力量攻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工作的机制优势。

一、坚持精简导向,规范清理整改。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只设一个专班、重点工作基本完成的不再保留、工作已常态化且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保留、区委区政府已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且部门分工已明确的不再保留”等原则,全面清理规范现有重点工作专班。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工作已常态化且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或者区委区政府已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且部门分工已明确的5个专班进行撤销。将原由组织部等10个部门单位牵头运行的24个专班进行整合,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调整设置为10个工作专班。对于需要保留、整合调整或新设的专班,均要求专班牵头部门按《重点工作专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重新申报明确。调整后,区级重点工作专班由36个减少为20个,减少44.44%。

二、坚持效果导向,优化运行体系。推动优化部门专班运行机制,减少牵头部门通过设立专班转移部门职责,或在专班中尽可能少用本单位人员的现象,有效纠正专班运行由“部门牵头”变为“专班自转”的倾向。建立专班“三定一评”清单化管理机制,实施定人、定岗、定责和履职绩效评估,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运行高效,对没有具体分工安排和抽调理由说明的专班进行挂号整改。提倡“专班不是坐班”,推动牵头部门根据推进任务实际需要,在工作方式上灵活采取“常驻+固定联络员”的方式,通过远程办公解决一些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尽量减少对专班干部原单位工作产生影响,通过调整,抽调人员数量下降15.38%。

三、坚持责任导向,实施绩效考核。严把专班绩效考核关卡,以日常表现和实际成绩动态掌握专班运作情况,着力提升专班运行质效。构建“履职档案”机制,推动专班牵头部门对专班干部建立一人一表“履职档案”,全程记录干部在专班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情况,倒逼专班干部履职尽责,在重点工作任务中发挥作用,谨防主管部门与专班工作“两头空”现象。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明确专人下沉,跟踪掌握专班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质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专班调整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严管与激励并重。对在集中攻坚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一些运转不正常、发挥功能不明显或专班到期、工作任务提前完成的专班适时予以调整或撤销,始终保持专班运行精干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