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目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登记管理
【 字号: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柯桥区多措并举探索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柯桥区委编办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创新资源集聚,激发产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柯桥区积极探索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4家机构设立登记。

一、多层面学研,精准把握政策。系统梳理近年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法规文件,认真研究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和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意见》及《省级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工作规程(试行)》,确保政策学得透、能做实。明确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在发挥新型事业单位特色优势、探索灵活发展体制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公益属性,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效能。

二、多部门联动,提前科学论证。遵循从严把握、慎重登记原则,对新型研发机构法人登记实行“一事一议”。建立事前评估制度,由举办单位牵头,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对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公益性进行综合评估和科学论证,力求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对合作协议、成立文件、任职文件、章程、利用国有资产情况等内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掌握实际情况,形成规范完备的登记资料。

三、多环节提质,改进服务质量。实行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标准化管理,提供设立登记标准化工作指南,图文并茂直观展示操作流程,一次性告知所需证明材料。登记设立新型事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合作协议等 11 项材料。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对申请材料做到“即收即审”,对非关键材料缺失的实行“容缺受理”。提供“贴心式”服务,“一对一”答疑解惑、服务指导,确保设立登记流程省时高效。

四、多维度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压紧压实、多维监管,构建由举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财政、登记管理机关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多维度开展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强化对新型研发机构“准入、监管、奖励、退出”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落实事业单位准入、退出评审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报告公示、专项检查和动态分析评估等,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规范管理、创新发展,持续扩大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