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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委编办“三举措”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工作

日期:2023-06-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2023年3月,省委编委转发了《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诸暨市委编办高度重视,从认真领会精神、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工作。

一、认真领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将《指导意见》列入2023年第二次编委会议议题,组织专题传达学习。向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转发《指导意见》,提高各部门(单位)对《指导意见》的知晓度,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利用“周一夜学”机会,编办全体机关干部对《指导意见》内容进行逐条解读学习,学深悟透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业务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实施机构编制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及时提醒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机构编制分管领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管好用好本部门机构编制资源。利用机构编制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实时监测预警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出台《诸暨市机构编制责任标准化检查办法(试行)》,重点明确机构编制责任检查的内容事项、方式程序、责任追究等,通过“专项督查、动态检查”相结合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纠正违规问题,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整改工作闭环。今年以来,共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2次,对9家单位存在的中层职数超配、违规使用编外用工等问题予以查处纠正。

三、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共享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视巡察、财政、人力社保、审计、党校(行政学院)等部门(单位)的业务对接联系,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对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将典型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列入党校主体班次课程学习,加强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