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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委编办“三项举措”推动机构编制责任落实

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诸暨市委编办从坚持党管机构编制的政治高度,扎实采取措施,积极构建机构编制责任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机构编制责任落地落实。

一、加强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转发相关文件、多层次开展教育培训、不定期约谈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机构编制工作的法治意识。

二、实施机构编制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压实机构编制责任。向全市95家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领导发送《机构编制责任告知书》《机构编制责任承诺书》,告知任职期间应当履行的9项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内容和相关规定,明确并承诺需执行的各项工作制度。在人事调整、分工变化时,结合任职谈话或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组织“点对点”告知、承诺,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明确标准化机构编制责任检查机制。制定实施《诸暨市机构编制责任标准化检查办法(试行)》,明确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机构编制责任检查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9类机构编制相关材料,并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者说明;通过采取比对数据资料、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法,深入了解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座谈、个别谈话、专项调查、走访核查等,细化机构编制责任检查的程序、要求等;强化部门间联动,明确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7种处理措施,以及需要追究单位和个人违纪违法责任的6种情形,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