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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专项检查

日期:2023-08-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新昌县委编办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设置,新昌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全县282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机构设置和挂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建工作专班,成立4个专项检查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工作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准备充分、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自查,落实责任。要求各主管部门牵头对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机构设置挂牌情况开展自查,重点围绕机构设立挂牌是否有据可依、内设机构挂牌名称是否符合“三定”规定要求等方面严格开展自查,要求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报县委编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统筹安排,严格检查。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和部门“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对检查对象的门户网站机构编制事项公示、浙政钉设置等情况做好线上核对。同时,赴现场实地查看办公场所机构名称、挂牌情况是否符合规范。

四是强化监督,抓实整改。针对部分单位存在内设机构挂牌名称不规范、未经审批挂牌等方面问题,县委编办对照机构编制规范管理要求,现场能整改的立行立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单位坚决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机构设置和挂牌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