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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扎实开展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日期:2024-02-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上虞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精心部署、有序推进、强化实效,扎实完成2023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一、强化责任精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统筹推进。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项开展、专人负责”,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客观。明确对象范围,对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将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类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均纳入报告范围,统一由主管部门党组织履行报告主体责任。

二、优化机制严审核。细化报告事项,明确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情况,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整改情况等8类重要报告事项,制定报告参考模板,确保报告形式统一、内容规范。严格审核把关,将报送的相关内容与实名制数据库进行比对,对报告制度执行得好,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对于错报、漏报、填报不规范的单位,及时提醒,限期重报。建立督办机制,对纳入报告范围的单位主体,力求应报尽报。对未及时报送的,建立跟踪台账,详细了解问题原因,并及时提供帮助指导。

三、细化分析出实效。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报告反映出的问题短板,围绕重点领域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违规违纪问题整改台账,分类推动解决。优化编制保障,收集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合理化意见建议,会同业务科室认真梳理、分类汇总、深入研究,为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供重要参考。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指导推动作用,深入总结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经验,做好宣传推广,进一步激发机构编制工作活力,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