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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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绍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三部门联合出台《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控制数核定、招聘使用、经费保障、日常监管等事宜进行明确,旨在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控制政府运行成本,保障编外聘用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科学核定,严控编外规模。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总体把握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各单位已核定的控制数原则上只减不增,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满或者核增行政、事业编制的单位,相应核减控制数。进一步倡导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减少编外聘用人员数量。 二是科学分类,精准管理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执法辅助、技术技能、特殊工种、窗口服务和普通辅助5大类精准管理。明确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有关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涉密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同时明确编外聘用人员不得在用工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三是科学定额,分类分级确定。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标准按照编外聘用人员5大岗位分类确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在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定额内,工资部分总额的30%左右作为奖励工资,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量大小和岗位考核情况分档发放。 四是科学分工,厘清部门职责。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会商,厘清部门职责,规范政策口径,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