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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当好“三员”切实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近年来,上虞区委编办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当好“三员”,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质效。

一、当好登记准备“指导员”。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整理各类事项资料清单、整合办理指南和办事流程、规范填报事项说明、制作网上操作演示及指引等。制定一次性告知书,建立催办台账和工作群,上传形成共享机制,及时在群内发布办理进度、交流工作经验、在线答复答疑等,形成上下同步、内外联动、精准高效的管理网络。

二、当好登记办理“服务员”。压缩办理时限,对于通过网上登记系统提交的申请事项,实行“即来即办”,网上申报当天受理,现场复核资料齐全的当场换发新证。推行“容缺受理”,对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的前提下,予以容缺办理,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2024年上半年共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4家、注销登记3家、变更登记114家、证书补换领20家;全面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354家,完成率100%。

三、当好登记审核“监督员”。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填报资产损益情况、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年度报告作为加强监管的重要手段,达到促进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规范运行目的。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规定及上级部署安排,随机抽取不少于3%的事业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除了解事业单位登记要素、机构编制、业务活动等基本情况外,对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开展座谈,听取对事业单位定位、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意见建议,作为机构编制优化参考。2020年以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40家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依《条例》开展活动情况及按本单位章程运行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