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
编制常识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非常设机构
日期:2011-12-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编委办
是指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外,为完成某项综合性、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跨地区、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构。
为组织协调某一方面工作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委员会;为组织协调某项特定任务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领导小组;为组织协调某项建设工程项目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