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荣华:我国政府公务人员规模和结构的实证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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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数据来源:1.国外总人口数据,发达国家和东亚国家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的《国际统计年鉴》(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发展中国家总人口数据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数据,The Statistics and Database of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http://laborsta.ilo.org/。2. GDP数值来自世界银行的数据,The Data of the World Bank ,3.关于国外政府公务人员的数量,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的数据,来自OECD官方网站数据,OECD出版年鉴:《Labor Force statistics 1987-2007》(2008版);OECD出版物:Highlight of Public Sector Pay and Employment Trends:2002 updated,以及《国际统计年鉴》(2002)数据;俄罗斯、巴西、南非、墨西哥、乌克兰的数据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数据;印度政府公务人员数量,国际组织统计中暂缺,国内文献中各种版本的数据出入很大,表中的数据来源于2005年人民网-环球时报驻印度记者的报道,包括政府行政人员和靠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文化、教育、医疗及科研等机构的人员 http://world.people.com.cn/GB/14549/3967781.html;上述国外政府人员数据中均扣除了军队人员数量。4.中国数据来源同表1。 通过表2分析可以发现:美、加、法、德、澳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达,政府承担了广泛的社会服务职能,政府公务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在5%-8%之间,相对规模都明显大于发展中国家;东亚国家中的日本属于发达国家,韩国和新加坡是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政府公务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在1.85%-2.9%之间,相对规模只有西方发达国家一半,这说明政府公务人员规模不仅与经济发展阶段有关,同时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发展中国家中除俄罗斯比较特殊外(相对规模高达8.9%),印度、巴西、南非、墨西哥、乌克兰等国政府公务人员相对规模约在1.7%-3.3%之间,约为西方发达国家一半左右。 我国目前属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公务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是2.97%,相对规模明显小于西方发达国家(5%~8%),但与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我国的日本、新加坡、韩国等东亚国家(1.8%~2.9%)相接近,在发展中国家中(1.7%~3.9%)居中。综合来看,我国政府公务人员规模在国际上处于中等规模的水平,基本上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 三、我国政府公务人员规模的结构分析 政府公务人员的合理分布,可在同等数量规模的条件下保证政府职能履行,产生1+1大于2的功效。因此,研究政府公务人员规模,不仅要关注总量大小,也要重视分布结构。这里,主要对机关事业单位、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三个层面的人员配置进行结构分析。 (一)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分析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我国政府机关人员1328万,事业单位人员2618万,分别占政府公务人员总规模的33.65%和66.35%(之比为1:1.97),这种结构比例与发达国家在28%-65%之间相比(参见表4),区别并不大。但是,如果考虑到我国政府机关中有相当部分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实际上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之比在1:3之间,在市县乡级可达1:3.5左右,事业编制规模偏大。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政府机关在感到人手不足、又为行政编制所限时,往往采取“行政不够事业凑”的办法增加人员,或增加事业编制人员,或增设事业单位;二是各级部门大都设有直属事业单位,其数量往往是部门机关人员的几倍,而且有些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是政府行政职能;三是有些政府行政机构设置,被列入事业单位序列,采用事业编制。上述事业编制人员对财政来说是一样的,都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事实上存在着名实不符、事业编制规模偏大的结构问题。 表3:中外政府机关人员与公立机构人员的分布比较 ![]() 说明:表中“公立机构人员”,在国外是指经费全部或者部分来自财政税收的学校、医院和科研等公立机构的人员,在我国是指受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人员,两者统计范围大致相同。 数据来源:OECD官方网站数据,OECD出版年鉴:《Labor Force statistics 1987-2007》(2008版),表中数据扣除了军队人员数量。 (二)层级政府人员结构分析 从中央与地方的人员分布看,中央政府公务人员占全国政府公务人员总数的5%,约200万人左右(参见表4),所占比例较低,但不能得出我国中央政府公务人员规模偏小的结论,因为在现行政府层级体制下,各级政府间“职能同构”,中央政府侧重决策,地方政府侧重执行,中央政府承担的执行性职能有限,需要的人员数量也自然较少。在这方面,与国外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国外大多实行地方自治或分权,中央政府的职能往往靠中央机构来执行,中央政府公务人员规模也自然较大,如日本是16%,加拿大是11.5%,澳大利亚是17.2%,法国高达50%(参见表3)。不过,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划分逐步明晰,中央政府专有职能或将更多地由自身机构来执行,这样中央政府公务人员规模也会相应扩大,近年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和部门派出机构的增加,就反映了这种趋势。 表4:中外中央与地方政府公务人员的分布比较 ![]() 数据来源:1.国外数据来源于OECD官方网站数据。OECD出版物:OECD Working Papers on Public Governance NO.8;OECD出版物:Highlight of Public Sector Pay and Employment Trends:2002 updated,表中数据扣除了军队人员数量。2.中国数据来源是根据2010年9月21日《中国改革报》报导和《中国统计年鉴》(2009)计算。 从地方各级政府人员分布看,目前反映较多的问题是市县级政府公务人员数量配置相对不足,如县市政府承担了大量的执行性职能,加上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新增工作,普遍感到人手紧张,许多地方靠聘用“编外人员”来解决人手不够问题,如各种各样的协管人员、临时人员等,造成政府人员规模隐性扩张;此外,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经济规模较大的乡镇,仍按原人口规模配备人员编制,也感到人手不足,并采用变通方法增加人员。 (三)部门人员结构分析 不同政府部门人员数量的配置主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任务而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断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布,精简了许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和人员,增加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和人员,以适应环境的变化。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人员分布失衡,如经贸管理、基建投资等部门人员偏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部门人员偏少;决策部门人员偏多,执法部门人员偏少。二是结构调整难度很大,职能弱化领域的部门人员减不下来,职能强化领域的部门人员增加不了,人浮于事与人手不够现象并存,转变政府职能成为“空转”。三是不同部门人员数量配置缺乏客观标准,相互攀比、左右看齐的现象普遍存在,由此导致部门间人员忙闲不均等问题。 四、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 上述分析表明,在总量上,我国政府公务人员已不算少,大致处于中等规模水平,并存在不断扩张的压力,有走向规模“偏大”的趋向;在结构上,人员分布不尽合理,有的层面相对偏少、有的层面相对偏多,结构性矛盾突出。产生问题深层原因有: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公务人员规模与政府职能范围存在着必然联系。“全能政府”的人员规模也必然庞大;“有限政府”的人员规模也必然有限。由于政府职能还没有转变到位,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一些应当弱化的职能没有退出,相关人员也减不下来,而一些应当强化的职能,又需要不断增加人员,这种情况势必导致人员规模不断扩张,结构调整也无法展开。 第二,政府机构设置偏多。政府机构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载体,设置越多需要的人员数量也越多。从横向看,各级党政群机构设置仍然较细较多,中央100个左右,省级80个左右,地级市60个左右,县级50个左右;从纵向看,行政层级偏多,设有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乡镇5级政府。这样,同等规模的人员分散到各个部门和各个层级,相对数量就较少,虽然规模总量已经不少,但具体到每个部门往往感到人员紧张。 第三,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与政府机构改革、企业改革等项改革相比,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比较滞后。在政事不分、政事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公务人员配置,也难以作到合理,结构失衡、人员混编、“行政不够事业凑”等问题在所难免,财政负担也无从减轻。 第四,缺乏量化的人员配置标准体系。目前各级各类政府公务人员数量的调配,主要依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财政收入等宏观指标,属通用性标准,缺乏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人员配备的精细化指标,产生人员配置客观依据不足、相互攀比、调整困难等问题。 五、调整的建议 基于我国政府公务人员规模和结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总的调整思路应当是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在控制总量前提下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提高人员使用效率。 第一,在转变职能基础上保持总量控制。我国现有政府公务人员规模已经较大,并面临扩张压力,如不严加控制势必出现膨胀。保持总量控制的关键,在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此基础上配置政府公务人员。首先,应当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把不该政府管的事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的事管好,并据此调整人员配置,,“以事定人”,该减的减,该转的转,该加的加。其次,要创新履职方式,有些事政府不必亲自动手,而是通过间接或合作方式,如通过政府管制、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同样可以做好,不能一讲加强什么职能,马上想到的就是设立机构、增加经费,扩充人员。 第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在控制规模总量的前提下,加大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人员调整,优化分布结构。可供选择的建议包括:(1)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分布上,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转为机关行政编制人员,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人员转为企业人员,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人员采用事业编制。(2)在层级人员的分布上,根据县市承担执行性职能、任务较重的特点,适当增加县市政府公务人员的数量,并适当增加经济发达乡镇政府公务人员的配置;结合省直管县改革,减少行政层级,相关人员向上下层级分流;结合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调整相关人员归属分布。(3)在部门人员的分布上,按照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整合归并职能相关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减少机构设置的数量,使政府公务人员分布相对集中,提高人员使用效率,同时应使人员配置向执行执法部门倾斜,化解不同部门忙闲不均的结构性矛盾。 第三,完善人员管理制度。按照“用制度管事管人”的思路,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务人员的性质和分类,建立科学的统计和管理制度;二是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和不同事业单位,分门别类地制定详细的人员配备标准,为人员调整提供客观依据;三是探索通过财政预算手段调整人员配置的机制;四是加快政府组织编制立法,逐步实现政府公务人员管理的法制化。 -------------------------------------------------------------------------------- [1]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 [2]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0),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