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落户浙江丽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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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丽水5月17日电 (记者江南、陈小燕)记者今天从浙江省丽水市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同意实施《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丽水市成为全国首个经央行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 农村一直是我国金融服务的薄弱地区,取款难、借款难现象普遍。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通过选择合适地区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金融多层次发展的内容和形式,具有重要意义。 丽水作为浙江的农业大市,“九山半水半分田”,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数的84.5%,农村地区金融“贫血”问题突出。2003年以来,丽水市全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有效破解“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探索农村金融改革“丽水模式”。近三年丽水全市涉农贷款年均增长率43.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2011年丽水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09元,同比增长19.5%,增幅居浙江省第一。 但是,受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农村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依然不足,主要存在着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缺位、机构单一,农村较大额贷款抵押担保难,金融支农成本高、效益低等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表示:“丽水民营经济发达,在农业产业专业化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保留了传统小农经济,这就要求丽水农村金融既能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又要照顾好传统小农经济的资金需求。丽水试点的经验探索将对全国农村产生积极意义。” 本次试点的目标就是通过实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在丽水市率先推进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一个多层次、低成本、广覆盖、适度竞争、商业运作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丽水市委书记卢子跃表示,丽水将在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下,全面推进此次金融改革试点,希望建成一套更周到、更便捷、助农力度更大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将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行省共建”模式,双方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项协调管理,尽可能地聚合各项政策、资源,共同支持试点工作。《通知》还要求丽水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件实施试点工作,对试点中有重大政策突破的事项要“一事一报”,经批准后实施。 在开展试点过程中,丽水市将着力破解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的“两大两难”问题,重点围绕农村金融的“八大体系”先行先试: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丰富农村金融产品体系、强化金融惠农政策体系、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体系、改进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体系。从而实现“农民家的东西值钱了,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取钱了,银行敢于把钱贷给农民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和供给矛盾。 目前,丽水市已将试点工作纳入到该市“十二五“规划,正在加紧编制改革试点具体规划,细化、量化工作目标。该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瑞商告诉记者,试点具体细则将在3个月内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