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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信用建设 合力共建社会大诚信体系----对绍兴市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编委办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活动的参与者为主体,以信用活动者的信用记录为基础,旨在规范信用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机制。

  社会诚信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是密切相关、相互制约的。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承担着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同样存在诚信建设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事业单位诚信建设这一组成部分,就无法形成一个完整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而且,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不但有利于树立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而且还会推动社会其他方面加快诚信建设,使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诚信环境。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加快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1、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现实要求。

  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中,只存在政府一个管理主体,主要运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社会治理模式下则强调政府、市场、社会三个主体相互合作,大力推进社会共治,从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要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就要转变和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加强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起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自治和事业单位自我约束的监管新格局。而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之一就是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2、事业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

  事业单位是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经济运行的诚信链条才可能保持完整,整个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才能得以建立,共同维系有序的市场秩序,使市场经济活动获得健康发展,维持市场的持久繁荣。因此,无论是从保持市场秩序角度还是从市场经济重要参与者角度,事业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

  3、事业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手段。

  构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既能帮助登记管理机关全面动态了解事业单位的运行是否规范,从而发现问题并及早进行纠正;又能够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行为进行共同监督和制约,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能力,对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提高起到积极有效作用。

  二、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以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司法机关提供的各类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事业单位自报的信息为内容,以科学监管为指导,以法定职能为依托,以信息技术(网络平台)为支撑,引入信用管理理念,整合各有关部门(单位)信息资源,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提示、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对事业单位登记准入、变更、存续、注销退出全过程进行信用监管,建立事业单位信用联合监管的系统工程。

  三、我市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进展

  近年来,绍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以推进“信用绍兴”建设为使命,进一步完善我市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了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信用制度为保障、信息服务为载体、信用应用为目标的社会信用体系。

  事业单位法人是法人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信用是“信用绍兴”的重要内容,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开展前期调研,着力做好与“市信用办”信用信息平台融合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主动将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与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整体布局相融合,建立健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机制,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与其他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为社会公众和组织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提供便利。二是重点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信用办”在建立一个集信息收集、信息分类、信用评级、信用公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诚信公益平台的同时,增加了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与各部门不同系统间的数据接口,初步拟定《绍兴市事业单位信用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了各部门提供的信用数据和相关领域监管业务流程与监管方式,以达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共享,切实发挥事业单位信用体系效用的目的。三是着手开展事业单位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将着手建立事业单位日常监管信息数据库,将对事业单位自设立登记以来的所有监管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并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整理,对于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未发生任何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相关信息作为年度公示的重要内容。反之,及时载入异常名录,切实做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四、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缺失。

  当前,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和管理制度,各地在这方面也缺乏实践经验,事业单位的诚信状况得不到及时准确的反映。社会各方也只能通过与事业单位的实际接触被动地了解事业单位诚信状况,无法提前了解和主动防范信用风险,也不利于事业单位自身发展。因此,建立事业单位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前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2、信用评价指标信息收集不全。

  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是贯穿事业单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性工程,需要收录事业单位各方面的信用信息,建立起较为全面的信用档案,对记录的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形成信用等级,进而根据成果实施奖惩措施。然而,在信用体系的建设中,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缺乏一个全面而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还涉及到市场信用,无论是登记管理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都难以凭借一己之力制定出一个覆盖广的信用评价指标,也就难以对事业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从而影响事业单位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3、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对接、交换整体受制约。

  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载体,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目前,在缺乏惩戒手段的情况下,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和年度报告公示发现的问题,难以仅通过公示和社会监督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落到实处,因而开展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的是一个能够跟各部门进行数据对接、交换、分析,实现不同部门与市场主体间信用信息共享的一个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将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贯穿整个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过程,各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加快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1、强调互动,加快事业单位信用平台建设,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

  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将信用监督覆盖至事业单位方方面面,实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共享。建立多部门联动惩戒机制,开展多部门、全社会联合惩戒,在多元合力下提高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力度和惩罚力度,使事业单位为失信行为偿付高额代价,从而实现政府、社会、市场多元监管,切实发挥信用体系的效用。

  2、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

  将建立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出台《绍兴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有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进行记载并定期通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单位掌握事业单位信用情况提供参照。对被载入异常名录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通报其举办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事业单位一旦被载入异常名录,3年内无法消除记录。在此基础上,《办法》同时应规定“完全未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持续1年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等载入事业单位严重违规目录的一些情形。对载入严重违规事业单位名单的单位,监管机关可给予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被载入严重违规目录的事业单位将不能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理各项业务。

  3、多元参与,多方合作,制定全面而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一是分类进行信用评价。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分别制定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如针对公益一类、二类的事业单位,应分别重点评价其公益性和公益目标实现情况方面的信用信息,二是多方参与体系制定。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涉及广泛,制定信用评价体系的主体也应该实现多元化。因此,建议涉及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组织、财政、人社、国土、税务、工商、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参与,甚至可以引入社会上专业的第三方参与,制定一个综合性高、覆盖面广、系统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合理设置评分权重。在制定详细而全面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后,还应考虑结合事业单位不同的分类和各自的业务范围合理设置评分权重,为下一步信用体系工作开展提供基础信息,以提高信用评级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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