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实践和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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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并把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继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下发,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大幕已经拉开,这是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要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基层群众和企业改革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此,我们对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当前基层群众和企业对公共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 一、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势在必行 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一)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所以此次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既是全面落实中央文件的具体措施,也有利于加快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是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为实现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奠定了基础,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重点是从政府角度对自身行为作出规范,事业单位、有关国有企业和中介机构尚未涉及,一些问题也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需要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2016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浙江省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抓紧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9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16号),要求开展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工作,切实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改革持续深化。 (三)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是进一步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重复跑”等现象仍然存在,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从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逐步实现全覆盖,能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有效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二、我市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特点、做法和成效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研究起草《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意见》和组织编写《工作指南》,将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等问题作为本次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梳理、优化流程、审核确定、上网公开、动态管理等5项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二)实地指导,狠抓落实。为全面掌握梳理工作进展情况,赴越城区、市教育局等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梳理公开工作以便民利民、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统筹兼顾为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能导向。各区、县(市)编办采取联络工作分组的形式,将内设科室分成若干联络工作小组,对应相关梳理部门(单位)做好沟通对接和指导审核工作。 (三)全面梳理,从严审核。为确保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化、精细化,编办组织会同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两报两审”程序审核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方面内容,提出420余条修改意见,督促部门(单位)修改完善。 (四)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为确保已公开的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在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公开工作后,适时研究起草《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详细罗列公共服务事项新增、变更和取消的情形,规范动态调整程序,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公共服务事项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机组成部分社会关注度较高,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日臻完善提供制度保障。 (五)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全市上网公布各类公共服务事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通过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非网上办理事项网上展示两种形式,群众和企业在办理具体事项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了解办理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有效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多头跑、重复跑”等现象。 (六)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做好梳理公开工作的同时,帮助部门(单位)审核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是否符合“最多跑一次”定义,倒逼部门(单位)深入分析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运行情况,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供材料的数量和频次。 三、深化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落实的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深化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指明了方向,蕴含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了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奋斗的目标导向。为此,我们要着眼于高标准、高水平,着眼于服务对象、市场主体,在维护和保障公共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公共服务阳光政务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基层群众和企业了解阳光政务、使用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功能。一是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阳光政务知识,使广大基层群众和企业了解公共服务阳光政务的主要功能和便民利民的特点,提高社会知晓度。二是要在网站上放置介绍公共服务阳光政务功能和网上办事方法的视频,方便服务对象随时上网学习。三是要采取现场指导、上门培训、发放使用教程视频等方式,引导基层群众和企业通过阳光政务平台获取服务信息,进行网上申报,享受足不出户的自助式服务。四是要整合有效资源,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自助服务机、数字电视、公众微信等媒介资源,加大阳光政务宣传力度,搭载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查询等功能,实现公共服务阳光政务信息的多渠道查询利用,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阳光政务的影响力。 (二)注重办事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惠民性。一是从公共服务事项看,大量的公共服务工作都能在基层终端办理,因而,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服务”的便民惠民效应,将公共服务阳光政务网络建设延伸至基层终端,实现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便捷性。二是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便捷高效性,将涉及部门、单位和企业各业务系统与公共服务阳光政务平台有效对接,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真正让民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三是借鉴“淘宝”技术与做法,倾听基层群众和企业声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阳光政务网络建设,优化网上公共服务流程,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方法。 (三)强化职能入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强化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各级政府应当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职能配置,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做到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责不“缺位”。二是将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责法治化,明确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权责体系,消除政府及政府部门怠于提供公共服务的随意性。三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将政府职能转到为市场、社会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和提供服务上来,对市场和社会能够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要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允许和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利用市场和社会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购买、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