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注重系统谋划 推动“属地管理”清单落细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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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管理,切实促进基层明责减负、赋能增效,上虞区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抓牢关键节点,有效推进“属地管理”清单落细落实。 一是结合区镇实际,厘清职责界面。按照“系统梳理、动态调整、逐步完善”的要求,快速发动区级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在省市参考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完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将“属于政府部门法定职责、需要乡镇(街道)协同落实的事项”纳入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清单,第一批梳理出了包括“宅基地管理执法”等事项在内的10项个性化“属地管理”事项。同步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在梳理公布第一批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同时,制作《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动态调整申请表》,明确调整申请要求及审核实施流程,定期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不断完善“属地管理”事项清单。 二是坚持依单履职,规范属地管理。明确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是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职、监管、问责时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要按照清单明晰的各自职责规范履职。区级牵头部门要按照清单明确的责任事项,主动承担“属地管理”事项的牵头职责和“兜底”责任,积极推动力量下沉,抓好基层工作人员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依单履职水平,切实解决基层治理中遇到的难题。乡镇(街道)要按照清单明确的职责,积极履行协同配合责任,将优化区级部门派驻机构管理与“属地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条块力量深度融合,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充分发挥全科网格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流转交办、高效协调联动,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三是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依规落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履行“属地管理”事项责任的日常监督,将清单履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和机构编制专项监督,对未按清单履职发生问责情形的,对照清单有关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分清主次责任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积极对接督查考核部门,将清单履行情况纳入督考内容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双向考核机制,最大程度上杜绝区级部门通过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属于部门的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乡镇(街道)承担,切实减轻乡镇(街道)负担,推动责任主体落实清单要求、认真履职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