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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三个注重”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发挥最大实效

今年以来,柯桥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持续推进力量向一线下沉、资源向一线倾斜、服务向一线集中,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提效。

一、注重制度创新,实行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双锁定”。一是细致研究统一标准。成立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双锁定”工作专班,形成一套分工协作明确的工作机制,分成四个工作小组,赴各镇(街道)和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税务、农业、文广、交通、应急管理、卫健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调研,摸清面上“底数”。经过细致研究工作方案,多次征求意见建议,统一锁定标准,明确锁定机构须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锁定人员须是实际在镇街工作的人员,其他在编不在岗的则不锁定。二是分类管理全面锁定。根据派驻机构编制核定不同情况,分类对全区派驻机构人员编制进行全面锁定。对派驻机构单独核定编制的,按照核定的编制数进行编制锁定;未单独核定编制的,按照实际在岗工作人员数进行编制锁定。派驻人员存在混编混岗情况的,仍按实际在岗工作人员数进行编制锁定。在人员方面,按照实际在岗工作人员数对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锁定。比如,在执法领域,出台《柯桥区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区属镇用”管理办法》,锁定全区“区属镇用”执法编制622名,占比达75.67%,实行“专编专用”。三是全部纳入实名制备案管理。依托自建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开发专属模块,将下沉到“基层治理四平台”纳入镇(街道)统筹管理的派驻干部,共涉及12个部门1269名干部,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确保派驻机构下沉人员稳定性。

二、注重机制保障,推进下沉人员“一沉到底”。一是优化激励机制适当提高待遇。明确派驻机构人员的年终考核奖,参照属地镇(街道)的标准执行,按照镇(街道)提供的考核结果确定奖金标准进行兑现发放,其中考核优秀的全额发放、良好的发放80%、合格的发放60%、不合格的不予发放。二是健全调整机制确保相对稳定。由派出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发文明确派驻人员,明确派驻干部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同一镇(街道)工作期限不少于2年,如需调整,需征求镇(街道)意见并报编办备案,保证派驻机构力量稳定。对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派驻机构干部,镇(街道)可提出更换要求,派出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后需及时调整。三是建立督查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建立由编办、司法局、社会治理中心派员组成的督查组,紧盯关键环节,不定期赴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工作台账,进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部门人员编制下沉、下沉人员管理、下沉人员考核等持续跟踪、定期调度,确保人员编制“一沉到底”。

三、注重管理考核,促进下沉力量充分融合。一是实行一体化管理。推动派驻机构集中进驻办公,明确派驻机构原则上都要进驻属地镇(街道)大院内集中办公。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派驻机构进行集中会商,会商实行“领导坐堂”制,现场研商后直接派发给派驻机构人员,实现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同时,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派出机构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工作双向报告、请假、值班、述职、评议、汇报交流、人事管理等制度,实现对派驻机构人员的一体化管理。二是进行分级化考核。由镇(街道)负责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对派驻机构人员的日常管理、事件办理、协同管理、创新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按考核内容得分对派驻机构(人员)评定优秀(占25%)、良好(占50%)、合格与不合格(占25%)四个档次。同时,实行满意度测评,对满意率测评低于75%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其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三是探索数字化评估。牢固树立系统推进、综合集成理念,积极推进应用开发与改革突破一体融合,着力提升机构编制运行质效。在广泛听取镇(街道)、部门对评估指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要求,采用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部门派驻镇(街道)的基层站所和镇(街道)“一支队伍”职责履行和工作开展情况等5方面内容,设置8个类别33项指标。在此基础上,谋划开发数字化评估应用,构建机构设置、编制保障、人员配置、履职清单、职责协同5个模块,通过应用驾驶舱将锁定人员编制详情、下沉人员实名制管理情况、赋权镇(街道)清单事项使用频率统计情况等简洁直观地进行展示,实现对有关动态数据的全面掌握。同时,将评估指标体系嵌入该数字化应用,对派驻机构编制运行质效进行数字化分析,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绩效考核以及改进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统筹使用和优化配置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