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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委编办“三抓三确保”推进行政处罚职能划转承接工作

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高质量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确保划转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诸暨市委编办认真谋划,统筹兼顾,稳妥推进行政处罚职能的划转承接工作。

一是抓职能梳理,确保划转承接依法有序。根据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市委编办行政处罚职能,将对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7个事项纳入全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权,及时做好执法事项的划转承接工作。

二是抓业务培训,确保执法水平有效保障。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邀请业务领域专家,对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以及各镇乡(街道)中队办案工作人员,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基础知识与执法事项》专题辅导,让执法人员全面熟悉掌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注意事项,着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是抓案件查办,确保履职效能全面提升。创新执法方式,制定联合检查年度计划,开展执法协同和联合执法,有效促进执法效率提升。如2022年12月,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该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办公室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一事移交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及时立案并上门现场执法,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该单位主管部门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积极行动,在一个月时间内迅速整改完毕,解决了农村宅基地置换后续多个历史遗留问题,有力促进了履职效能和处罚领域覆盖率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