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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编办“三化”促“三全”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岗位管理工作

日期:2023-06-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上虞区委编办

作为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上虞区委编办以“三定一评”履职体系为基础,深化完善乡镇(街道)岗位管理制度,统一编制岗位目录,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为乡镇(街道)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深化设置定岗,全方位调整重组。制定岗位设置模板,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运作情况细化工作任务颗粒度,并进行全方位优化与调整重组,岗位设置在相对集中的基础上,部分镇街根据本地特色新设了如市容环卫岗、旅游发展岗、招标投标工作岗等对应岗位。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岗位设置平均数为23个,为乡镇(街道)人员力量统筹,实现平战不同状态下组织、人员、资源、流程、阵地等快速切换夯实了组织基础。

二是固化制度定责,全覆盖职能延伸。编制印发各乡镇(街道)岗位职责规定,即以文件形式固化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小三定”规定,严格落实原有“三定”规定明确范围,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职责,确保职责落实全覆盖、无盲区。同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和现实需要,对乡镇(街道)工作职责进行了全面细化和完善,使岗位职责更具体,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是细化目录定人,全链条服务基层。组织各乡镇(街道)将机关工作人员和部门派驻人员统一纳入岗位管理,根据任务分工形成岗位职责目录清单,每类岗位明确一名副股级以上职务人员担任负责人,行政、事业人员可统筹使用,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进一步促进乡镇(街道)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现“岗、责、人”全链条对应,环环相扣,确保基层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