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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持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委编办

诸暨市紧紧围绕“管理规范化、业务高效化、监管实时化”的目标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链式强化执法辅助人员使用管理,深度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明确职责“落到岗”。突出和强调执法辅助人员的辅助性质,明确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应当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指挥和监督下,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镇乡(街道)不得要求、指派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从事禁止性的工作。

二是创新机制“管到位”。管好“新进入口”,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方式由原先各用人单位自行招聘调整为委托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集中招聘,确保过程公开、标准统一、素质过关。推动“主辅协同”,进一步完善镇乡(街道)基层一线岗亭(网格、片区)设置,优化岗亭“队员(岗长)+N名执法辅助人员”扁平化工作模式,强化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的协同配合。促进“素质提升”,每年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开展集中轮训一次,每月由乡镇镇乡(街道)执法中队组织所在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三是效能监管“跟到底”。结合执法监管、处罚办案全程闭环管理工作,常态化运行“掌上执法、掌上办案”,依托“枫桥式”智治执法系统,通过各中队和赋权镇街办案情况,实时了解掌握执法辅助人员日常工作开展、纪律执行情况。探索执法辅助人员清退机制,及时处置执法辅助人员违反效能和纪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