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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委编办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新昌县委编办在高质高效完成机构编制核查“规定动作”基础上,紧密围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目标要求,精心谋划、主动拓展,探索开展系列工作,确保核查工作落地落实。

一、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将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订核查方案,明确每月抽查单位的数量和内容,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被核查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落实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组织、编办、财政、人社四部门信息推送比对,实现业务数据“共建共享”,有效破解各部门人事管理信息分散的困境,提升工作效能。

二、强化信息数据支撑。延伸拓展核查“覆盖面”,围绕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实际需求,增加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职级、岗位类别以及编外人员岗位分布、用工形式、工作年限等核查信息,为合理调配、使用编制资源提供支撑。同时,要求各部门以机构编制管理沿革为脉络对本单位机构编制台账进行梳理,详细整理机构设立、编制核定、职责调整、职数变动等文件,同步更新至实名制系统,规范注明文件要素,逐步实现机构编制文件归纳“全覆盖”,为机构编制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真实依据。

三、常态推进监督检查。在核实核查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核实+机构改革落实”的方式查看部门挂牌、人员配置、职能运行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效益。通过“实地核实+机构编制评估”的方式,抽选6家单位对其机构编制履职效益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通过“实地核实+专项监督”的方式,重点检查部门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