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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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9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系统研究谋划。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党性剖析,逐一认领相关问题的整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室务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总体部署,对照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目标,审慎细致制定97条整改措施,明确每条措施的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以点带面,将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新制定制度7项,修改完善制度9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1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25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室务会议、专项工作会议等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历年来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发展方向和目标导向。 (二)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市委编办牵头实施机构改革,通过市县联动、专班推进,全面完成市县委社会工作部和数据局挂牌组建、领导班子配备,新组建部门“三定”、涉改部门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行政事业人员转隶,以及103个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印发实施等工作。按5%比例精减市本级党政部门行政编制,用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党政部门领导职数总量控制机制,规范领导职数管理。 (三)推动事业单位规范管理。以市委编委名义印发《关于不再明确相关学校、医院机构规格的通知》,对绍兴市第一中学等14所市属学校、绍兴市人民医院等6所市属医院不再明确机构规格,完成相关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工作。 (四)深化开展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制定年度机构编制绩效评估计划,明确年底前完成对市名城办、兰亭度假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等4个部门的绩效评估。目前,已完成市名城办、兰亭度假区管委会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反馈评估结果。 二、关于“推动机构编制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会同市综合执法指导办分两批次开展全市81个赋权乡镇(街道)“岗位大比武、能力大提升”活动。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回头看”专项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划转综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检查与处罚衔接职责争议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建设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就“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发承包情况的监管执法”的职责争议。全面完成市、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伍精简工作。 (二)提升编制服务效能。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完成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首次调整并开展“回头看”,共涉及41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2名事业编制、5名编外用工控制数,现均已调整落实到位,有效提升镇街公共卫生服务力量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市职称评审中心、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市水政执法支队、市商品检测鉴定所、市引水工程管理中心、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等6家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三、关于“编制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绩效评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协同机制,向被评估的5个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回头看的函》,督促抓好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32个。 (二)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结合市委巡察,梳理形成被巡察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清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单位内设机构监督管理。印发《关于开展擅自设立股级内设机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检查,督促不符合条件的6家事业单位发文撤销内设股级机构,符合条件的16家事业单位履行备案管理手续。印发《绍兴市市属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市属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推动人员较多的事业单位规范内部运行,解决业务发展、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四)强化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印发《关于明确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和绍兴仲裁院编外聘用人员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市国信公证处、绍兴仲裁院的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备案管理。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印发《机构编制相关责任告知书》,向市本级81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函告机构编制主体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和关键人员提升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印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部门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的检查,推动形成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的常态机制。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列入年度党校主体班次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会议,对市本级近100名组织人事干部进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培训。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印发《2024年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严格贯彻落实。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宣传思想工作、文化工作等会议精神列为重要学习内容。 (三)提升保密工作管理水平。加强保密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保密法》、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印发《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规范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具体事项。修订完善《网络与应用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推进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系统数据安全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启动“市委编办系统数据安全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实名制系统和智慧化管理系统信创云迁移工程,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性。 五、关于“工作推动不够精准高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调查研究,进一步服务指导基层工作。结合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研究确定6个重点调研课题。向区、县(市)发函重申执法人员下沉有关政策口径,指导各地结合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对执法人员下沉力量进行动态调整。拓宽工作联系渠道,强化线上工作指导和业务交流,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二)提升中文域名管理水平。印发《绍兴市本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管理实施方案》,对域名注册的申请与审核、变更与注销、运行费用缴纳、日常管理等四方面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管理工作。梳理核对有效使用的中文域名,完成域名缴费系统余额清零,避免资金闲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完成智慧化管理系统2.0版建设项目建设评定验收,追缴违约金2.425万元(合同总金额的5%)。完成2024年度拟建项目的方案设计、项目申报及预审等工作,2个拟建项目通过专家预审。 六、关于“采购招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内部采购制度。修订印发市委编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细化完善单位项目采购招标的规模、方式等。同时依据办法研究制定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年度采购工作。 (二)开展复盘核查。对2019年以来内部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梳理采购流程,查找潜在的风险点和漏洞,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20个,不断规范提升内部采购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强化教育培训。依托“编办论坛”组织全办干部开展财务培训,专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明确采购各环节工作要求,重点针对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进行解读强调,进一步提升人员规范意识,严防采购风险。 七、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内部财经制度。修订印发市委编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工,规范资产采购、登记、使用和处置工作,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盘点。 (二)开展复盘核查。对2019年以来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检查原始票据,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2个,提出查漏补缺对策举措。清退超标核销差旅费11人共计1130元,补录固定资产38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培训,重点针对日常办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公杂费等管理规范、使用标准等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规范管理水平。 八、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回头看”。梳理查阅2019年以来的室务会议台账、会议记录,举一反三,形成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提升具体举措,同时完成2020年以来室务会议上会资料梳理归档工作,有效解决资料存档不全、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二)加强教育培训。室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业务处室专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了解大额经费支出审议程序规范,深刻理解掌握室务会议议事规程,明确由综合处长负责室务会详实记录和资料存档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九、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缜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按人岗适配原则,完成6名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1名干部跨部门交流。 (二)强化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组织对管理范围内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个别同志档案中缺少专项审核认定材料、入党时间有误等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三)加强学习教育。室务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压紧压实责任落实;组织业务处室开展专题学习,进行政策解读和交流讨论,全面深入掌握干部人事工作政策规定,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召开室务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审议并印发《市委编办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高标准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工程,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机关支部班子成员和职责分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彰显。 (二)丰富开展党建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党员服务、精神传承等主题主线,丰富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服务、红色文化体验等活动。结合机构改革、重点领域专项改革、绩效评估、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等年度重点工作,同步部署谋划党建活动,切实突出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党组织生活的执行情况专项自查,确保各项党组织活动开展规范有序。 (三)切实强化党建品牌创建。聚焦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五个属性”,深化实施“思想领航、强基提力、青春赋能、创新促变”四项工程,迭代升级市委编办机关党建品牌,入选绍兴市直机关“四强”支部。 十一、关于“个别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尚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消化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做好编制挖潜,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按照5%比例精减行政编制,用于消化超定编制、保障新组建部门以及“周转池”建立。 十二、关于“举一反三、常抓常改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上一轮巡察、审计指出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常态长效抓好整改,规范落实“三重一大”议事程序,明确要求对反复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采购有关规定。印发《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监督检查,持续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十三、关于“‘三超两乱’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监督检查事项通知书,督促11家单位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截至目前11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复盘核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抽查方式,举一反三抓好抓实问题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制度的通知》,规范科级职数使用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工作的推动带动各项责任的落实,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推动工作再上新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进行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绍兴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8207231;邮政信箱: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378室;电子邮箱:sxswbbzzc@163.com。 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