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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郭堃
住所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278号新泽大厦
开办资金(万元)128经费来源经费自理
年初数(万元)127.56期末数(万元)108.98
宗旨和业务范围城镇公用设施运维及安全管理,农污设施运维管理,渣土泥浆管理,公用事业运维及特许经营活动指导、监督的行政辅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738427799Q举办单位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1.省民生实事工程项目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目标4.2公里,城镇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完成12个项目、19.5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计划竣工93个,开工93个。截至9月底,以上项目均已完成。2.年度业务工作清单(1)计划改造燃气老旧管道42.355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43.221公里,完成市定任务的102.04%。新一轮摸底排查老旧管道8985.926公里,需检验评估411公里,已完成411公里,完成率100%,明确2025年底前需更新改造剩余老旧、隐患燃气管道9.566公里,目前已完成改造9.566公里,完成率100%。(2)推进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92%以上,截至目前,我市金属软管使用率为81.02%。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全市计划完成874户,截至目前,已完成874户,完成率为100%。(3)推进取消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自提,实行统一配送服务工作,入户率50%以上,截至目前,全市集中配送率已经达到97.6%。(4)计划改造燃气老旧表箱270个,目前已累计完成改造272个,完成市定任务的100.74%。(5)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56个,其中省级任务20个,完成78个,市级任务完成率139%、省级任务完成率390%。(6)计划新建改造智能水表10000只,完成20900只,省、市任务完成率均为209%。计划新建城镇污水管网25.2公里,其中省级任务15公里,市级任务已完成26.55公里、完成率105.4%,省级任务已完成15.95公里、完成率106.3%。(7)计划改造城镇污水管网30.1公里,其中省级任务4.5公里,市级任务已完成30.52公里、完成101.4%,省级任务已完成4.9公里,完成率108%。(8)计划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排查720公里,其中省级任务500公里,已完成1847.71公里,市级任务完成率256.6%、省级任务完成率369%。(9)计划开展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回头看25个,已完成26个,完成率104%。(10)计划完成COD减排47135吨、氨氮削减5449吨。目前,已完成COD减排57589.9吨、氨氮削减6789.6吨,完成率分别为122.2%和124.6%。(11)计划新开工改造处理设施262个,其中省级任务210个,现已开工288个,完成市级任务的110%,省级任务的137%。督促做好上年续建项目收尾工作,计划完成336个,其中省级任务327个,已完成改造383个,完成市级任务的114%、省级任务的117%。(12)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5067个,其中省级任务4606个,现已完成5124个,完成市级任务的101%、省级任务的111%。(二)重点工作举措概述1.夯实城镇燃气管理,筑牢安全生产底线(1)推进燃气厂站间距问题整改。依据省城市运行安委办下发的督办函及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我市共有7座燃气厂站因间距问题需整改,截止目前,4座场站已经整改完成,其余3座需异地迁建(其中:越城区福城煤气有限公司九里储配站已开始准备异地建站前期工作;浙江滨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储配站和皋埠储配站的新地块选址仍在积极与自规部门及属地政府对接中)。(2)提升燃气数字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浙里城市生命线”平台推广应用,实现燃气安全数字化管理。管道燃气方面,全市管道燃气企业通过省建设厅接口,完成管网巡线、监测预警和入户安检等相关数据的汇交工作;瓶装燃气方面,全市气瓶充装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气瓶统一赋码工作有序推进,已成功绑定149.79万个;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巡检工具开展日常检查,实现检查工具常态化运用,在“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中,共排查各类涉燃企业2.74万家,开展检查3.8万家(次)。(3)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断加强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按照住建部、省建设厅要求,委托培训机构做好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等工作,今年累计开展新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考核7班次,参加人数656人,合格人数605人,合格率为92.23%;累计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11班次,参加人数1361人,合格1344人,合格率为98.75%。2.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居民用水安全(1)加强供水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评估,对全市供水厂及供水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抽查。组织三区开展供水管网体检评估,累计使用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供水管线长度为13454公里,供水管网管线总长度为13454公里,供水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100%。做好全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资金及长期国债申报,共计项目133个、投资额1198万元。(2)提升防灾应急能力。组织开展供水企业应急力量调查统计,摸清供水企业应急队伍和关键抢险物资装备底数,全市共有应急队伍人数417人。加强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建立“每日一报”制度,期间全市累计出动巡查599人次,排查水厂16座,管线3597公里,发现并消除隐患58处。同时,指导各地做好重要假期和防汛防台期间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情况“一日一报”。3.加强污水行业管理,提高治污效能水平(1)编制治理方案。有效落实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工作(2023-2027年),持续推进市、县两级实施方案编制修编。计划至2024年底前,三区全面完成城镇建成区内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形成市政污水管网设施问题数据库;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完成60%城镇建成区内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督促各地开展现状调查摸底,做好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实施方案入库,报省厅审核。(2)完善考核机制。根据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实施情况,优化完善考核制度、新增水执法查处模块,重新修订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版)》。结合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举一反三”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机制,研究起草《绍兴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评价标准(试行)》、编印《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标准规范汇编》。(3)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季度核查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及污水处理厂“一月一查”等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回头看”、农污运维企业“回头看”,不定期对处理设施改造质量及运维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抽查,建立“问题-整改-复核”三张清单,分类实施整改。今年共计开展检查督察61次,下发季度评估简报2份、问题交办单28份,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241个。抓实污水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完成对省建设厅下发的45个城污风险点位、44个农污风险点位进行核实及整改销号。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邀请省建设厅领导、专家对各地主管部门、运维企业、设计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共计186人进行培训,修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并下发200份。(4)优化平台建设。新增供水厂、管网、供水量、供水厂污泥处置、用水户数量等供水基础信息,污水厂、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调蓄池、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厂成本及收费标准、污泥处置、城镇排水户数量等污水基础信息。加强水质在线监管,完成1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数据接入,新增10个污水泵站流量数据接入。开展污水管网GIS系统接入平台可行性调研分析,并形成材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燃气问题厂站更新改造还需加快,全市7座问题厂站完成整改4座,越城区3座因公路间距无法原址改造,需要异地新建。目前越城区土地落实、项目审批等环节推进较为滞后。2.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现象反弹,2024年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件达到19起,从警情分析来看,市政道路燃气管道被挖破情况较多,反映出施工单位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3.燃气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智能燃气表阀覆盖率仅为5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值65%,对照2025年底前需要达到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4.供排水工作存在市、县两级主管部门不对称,个别地区配合度不高,工作推进不顺畅。
四、下一步打算(一)城镇燃气1.继续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持续推进金属软管更换、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工作。2.持续扩大智能燃气表阀应用,加快既有燃气IC卡表更新换代。3.提升燃气智慧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监管平台,加强资源共享,实现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4.营造安全用气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普及燃气用气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用气意识,组织城镇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5.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对城镇燃气领域的督导检查,针对整治情况和问题短板,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二)城市供水1.完成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推动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企业,提高智能水表普及率。2.加强供水管理,做好每月水质公开,不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及规范化管理检查。(三)城镇污水1.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及隐患排查。2.完成诸暨市海东污水处理厂的清洁排放改造。(四)农村生活污水1.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收尾工作。2.持续抓好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工作。3.深化业务指导,邀请专家对全市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技术服务。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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