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 法定代表人 | 孙嘉江 |
住所 | 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
开办资金(万元) | 4500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4208 | 期末数(万元) | 4586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治理和用途管制的政策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评估监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各类规划的编制和研究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0471345080D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主要工作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学笃行铸忠诚。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政治三力。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委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党员干部开展周一夜学48次。二是严肃政治纪律,规范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召开党委会议20次,院长办公会议11次,党建工作例会4次。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2、服务大局谋发展,履职尽职显担当。一是服务中心大局,切实抓好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示批示精神,聚力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双向赋能,助力打造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新范例;聚力区域融合、“五创四进”,助力打造城市国际化新形象。二是服务地方部门,倾力提供技术支撑。为市委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技术支撑的同时,我院积极为越城区、滨海新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公用事业集团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提供高质量的规划技术支撑,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市域治理新格局。三是助力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三服务”号召,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三维建模等规划技术服务,完成或在编交通影响评价60余项,日照分析和三维建模30余项。另外作为绍兴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单位,负责学会日常运行管理,在促进学术交流、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3、建章立制优队伍,固本强基提质效。一是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积极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并持续深入地推进与巩固,整改情况得到了第二巡察组的肯定与认可。二是注重能力素养提升,优化队伍结构。坚持项目例会研讨制度,确保成果质量,积极鼓励员工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会议,公开招聘城市规划专业2名技术人员,丰富我院专业配置,优化了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选拔任用了3名副科级干部,配置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干部队伍配置渐趋合理。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做好各项后勤保障。严格按照涉密管理有关要求,规范做好涉密地理信息管理,采购软件和设备,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实抓好消防、高坠、交通等安全工作;不定期检查垃圾分类和禁烟控烟现象。细化后勤保障工作机制、完善流程,做到层次节约有序。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守住“红线底线”。一是采用“及时传达”“重点领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前往绍兴清廉馆实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支部组织党员参加学习研讨16场次、集中述学2次;二是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院党委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社会舆情分析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二)主要效益1、社会效益。组织队伍参加了全省首届“数字长三角”青年规划师创意大赛荣获一等奖,我院派技术骨干参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队,在首届全省国土空间规划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2、经济效益。2024年,我院承接项目215个,总合同金额5300余万元,实际年产值4400万元,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二是与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尚有差距。 |
四、下一步打算 | 2025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目标。力行“六干”要求,强化政治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强基工程、精品工程、塑形工程”三大工程为抓手,发挥三大优势,以“干”的作风、"创"的劲头努力开创空间规划院工作新局面。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12月按规定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审核通过。 |
相关资质认可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2025年12月31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甲级,2026年3月11日。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乙级,2025年12月31日。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今年没有接到社会投诉事项。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