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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土地储备中心法定代表人吕联江
住所  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开办资金(万元)213195.67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220467.94期末数(万元)220467.94
宗旨和业务范围指导全市土地储备业务,承担市区部分范围内国有土地储备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二级市场土地交易和矿业权交易、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土地等级和地价动态监测、承接办理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业务等土地矿产交易相关职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MB1C755587举办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1.坚决遵守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及本单位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公益性,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指导全市土地整理、统一征地和土地储备业务,承担镜湖核心区部分区域、古城八大历史街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2024年全市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系统入库地块1181宗,总面积1555公顷;完成土地出库供应面积1428.64公顷,保障项目用地顺利供应;临时利用市本级储备土地面积约103亩;市本级储备土地新增覆盖绿网21239.6平方米、清运生活及建筑垃圾23车、新筑围墙291.2米,并积极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储备土地及周边环境美化、洁化。(2)2024年牵头起草下发《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报批工作的通知》,从征收预公告等11个方面梳理出32条实操要点和格式文本,帮助基层行政机关补齐短板,推进依法行政;5年以下农村回迁未安置户完成安置676户(其中4年以上的449户全部完成);全市完成并通过成片开发方案批复701个片区,涉及土地总面积17371.2516公顷,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面积9692.7117公顷;(3)2024年实施垦造耕地171个(计划新增耕地面积6342亩),已入库97个(面积3174亩);建设用地复垦项目43个(计划拆旧复垦742亩、复垦新增耕地679亩),已竣工32个(拆旧复垦634亩、复垦新增耕地575亩);(4)2024年全市共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6个;首批4个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初见成效,形成可复制整治经验;在建48个项目的六项核心指标排名全省领先,其中投资额263亿元(任务230亿),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面积807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面积82205亩(任务6万亩),建设用地复垦面积1119亩(任务1000亩),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面积7538亩(任务4000亩),项目搬迁安置4236户;项目区内“多田套合”率84.82%(三季度数据,全省第2),各项年度任务均超额完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机构变更产生的职能划转和分工,需要进一步厘清和完善
四、下一步打算2025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服务重点,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储备以及土地矿产交易相关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9月12日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由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挂绍兴市政府统一征地中心牌子)更名为绍兴市土地储备中心(绍兴市政府统一征地中心)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绍市委发〔2024〕4号),被授予2023年度“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